庆元县人民政府记功奖励决定

政务   2025-01-27 17:32   浙江  

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吴秋平和吴昕璐见义勇为行政奖励的决定


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加强我县道德模范建设,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吴秋平和吴昕璐嘉奖一次。

吴秋平,男,汉族,2012年8月出生,杭州市仁和中学学生。

吴昕璐,女,汉族,2011年4月出生,杭州市仁和中学学生。

2024年8月8日10时许,吴秋平与吴昕璐两人在庆元县松源溪五都大桥段南侧溪边,发现一名小女孩溺水。吴秋平与吴昕璐快速有序开展救援,由吴秋平游向溺水女孩并将其拉住往岸边游,吴昕璐则在近岸边的河中接应,在两人相互配合下,将女孩成功拉上岸。溺水女孩已处于昏迷状态,吴昕璐立即开展心肺复苏,抓住宝贵的救治时机,并成功唤醒女孩。吴秋平和吴昕璐不顾个人安危,成功挽救落水人员,事迹突出。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一项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要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舍己为人的勇敢精神和高尚品德,以树立良好社会风气为己任,自觉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创建平安庆元、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庆元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编辑 范丹萍

责编 周爱琴

终审 张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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