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工医保参保人设有医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就医购药时个人负担的费用等。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将原来只能由职工个人使用,扩展为可以共济给家庭成员使用。目前,全国已基本实现了个人账户在同一医保统筹区内家庭成员间的共济,部分地方已经实现省内不同城市间的家庭共济,正在逐步向跨省家庭共济努力,为广大参保群众就医购药提供了便利。
有两点事项要特别说明:一是只有职工医保参保人才有个人账户;也只有职工医保参保人,才能将个人账户资金共济给家庭成员。二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同时,对于“如何个人账户绑定家庭成员关系?”“家庭成员看病就医如何实现共济结算?”等问题,一些参保人可能还存在困惑。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希望能回答您的疑问。
家庭共济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共济的家庭成员仅限于父母、配偶和子女等近亲属。二是共济的家庭成员必须参加了基本医保。时常有网友反映,自己已经绑定了“医保亲情账户”,但还没能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实际上,“亲情账户”与“家庭共济”的功能不同,要解决的问题不同,是两项不同的操作。
亲情账户,是帮助家人展示医保码,花的是家人的医保额度,与绑定人的个人账户无关。如李明带孩子看病,忘记了带孩子的医保卡,就可以通过手机,将孩子加入自己的亲情账户,亲情账户内会自动生成孩子自己的医保码,帮孩子扫码就医。共济账户,是把绑定人的医保个人账户额度共济给家人,花绑定人的钱帮家人“买单”。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后,父母、配偶、子女等近亲属都可以使用这一共济账户的余额,支付看病买药时产生的费用。部分参保人就医时,只帮家人绑定了“亲情账户”,没有操作“家庭共济”,导致未能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在成功绑定“共济关系”后,如果共济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0,就会出现不能支付的情况。目前,部分省份规定,只有在同一医保统筹区的直系亲属间,才能共济医保个人账户。河北、江苏等省份,已经实现了省内不同城市间的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但目前,个人账户还没有实现家庭成员间的跨省共济,所以这位网友与父亲在不同省份参保,还无法共济个人账户余额。在实际就医过程中,如果“家庭共济”个人账户使用不成功,您先不要着急,看看自己属于哪类情况,找准问题所在,顺利享受这一政策。
温馨提示,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以河北省为例,有以下几步:
1、注册登录账号:以河北省职工参保人为例,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进入“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登录页面,通过注册账号或者手机号快捷登录的方式登录小程序。
2、绑定亲属关系:职工参保人登录“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后,在业务办理栏目中进入“个人账户共济”功能,点击“添加我的亲属”按钮,进入绑定家庭成员信息填写页面。3、填写家庭成员信息:在添加亲属页面,按要求填写需要绑定的亲属姓名、亲属证件号码、亲属关系等信息,完成亲属绑定。绑定的家庭成员必须为河北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参保人,一名职工参保人最多可绑定8名家庭成员。4、家庭成员管理:参保人进入个人账户共济管理页面,可查询绑定的亲属账户共济消费记录等信息。如需要解除绑定关系,职工参保人可选择需要解绑的家庭成员,通过“解绑”操作完成关系解绑。5、实现共济结算:被绑定的亲属到全国范围内定点医院看病就医使用本人医保码或医保卡结算时,系统自动完成共济结算(无需咨询医院工作人员是否支持账户共济结算)。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亲属被多个职工参保亲属绑定,系统在结算时,就会自动选择个人账户余额最多的共济人结算,如该共济人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本次结算,则参保人无法实现共济结算,系统不会从多个共济人账户中“凑钱”结算,这个时候就需要使用其他方式继续结算。此外,对于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来源:国家医保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