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遮挡号牌,这样小聪明“驶”不得|五大曝光

政务   2024-11-25 20:13   新疆  

遵规守法,文明行车
是每名驾驶人最基本的义务
但有个别人为了躲避监控抓拍
竟然脑洞大开
故意遮挡号牌
最终
小聪明付出大代价

违法曝光


2024年11月11日6时40分许,司机冯某驾驶新AA1**2小型轿车驶入乌鲁木齐站高铁北广场荣盛四街路段,为躲避电子监控抓拍,冯某停车后用胶带故意遮挡号牌。
经执勤民警发现,对司机冯某进行约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九十条、 第九十五条第二款,对当事人冯某处以200元罚款,计9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01
妨碍交警公正执法
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在非现场交通违法情况下,会造成路面设备无法取证并记录,使得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不能受到应有的惩处,妨碍交警公正执法。
02
合法权益受到威胁
由于车辆号牌被遮挡、污损,车辆一旦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目击证人、电子警察都无法记下肇事车辆的真实号牌,给警方的侦破工作增加难度,受害者合法权益受到威胁。
03
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
因遮挡、污损号牌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违法行驶,会严重干扰正常的通行秩序,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心理压力,威胁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安全。
04
增加交通事故隐患
驾驶人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可能就会实施超载运输、超速行驶、违法超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更加肆无忌惮地违反交通法规,从而增加交通事故隐患
乌鲁木齐交警在此提示广大驾驶人
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请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nd



编辑:周泳佟
校对:李雪彤
审核:亚力昆江、王琦
签发:薛滨
新疆公安微警务

乌鲁木齐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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