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3日12时45分左右,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在辖区大湾北路中湾街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疑似改装,且驾驶员还是一个面容稚嫩的少年,于是将其拦下检查。过程中,少年显得有些慌张。当民警要求驾驶员买某出示相关证件,他向民警坦言自己并没有驾驶证。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买某是个05后,年仅15周岁。
买某告诉民警自己还在读书,因自己还未成年,租赁公司不予出租,便借朋友身份证租到车,心怀侥幸上路了,没想到遇见了交警。
经过深入调查,更令民警没想到的是,于2024年9月7日,买某在新疆喀什巴楚县交警大队因无证驾驶因无证驾驶被处罚。根据规定,鉴于小买初犯且未满18周岁,当时未执行行政拘留。没想到时隔不到两个月,小买“故错重犯”。
该案件正在处理当中。买某也将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未成年不是逃避法律的挡箭牌,不管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乌鲁木齐交警提示
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法律上是不允许考取驾驶证,如果其无证驾车,甚至是驾车肇事,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都要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来承担全部或连带责任,如果自己的孩子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监管好,不要让其驾驶机动车辆,以免造成自身或他人的生命及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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