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丨如何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政务   2024-11-27 10:00   福建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表》。在电子税务局要如何办理呢?具体操作请往下看~



一、跨区域报验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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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跨区域涉税事项联系人身份,点击【企业业务】-【特定主体登录】-【跨区域报验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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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登录后,系统会自动带出该联系人对应的所有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信息,纳税人选择相应报验信息点击【进入】。纳税人也可通过筛选行政区划、主管税务机关等信息进行查询。



二、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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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功能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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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跳转至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界面。进入该模块,系统将自动校验纳税人是否存在欠缴税款、多缴(包括预缴、应退未退)税款、库存发票、未解除发票担保及其他未办结事项,若校验不通过,则提示纳税人可通过【缴款开票】、【一站式退抵税(费)】等模块进行末结事项的办理。若校验通过,纳税人则直接进入反馈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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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择确认“跨区域经营基本信息”。系统自动带出其中一条跨区域涉税项目管理编号对应经营基本信息。如存在多条时,选择跨区域涉税项目管理编号,系统自动带出“合同包含的项目名称”、“实际合同金额”、“实际经营期起”、“实际经营期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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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择确认“跨区域经营活动情况”。
  纳税人可选择点击【查询预缴税款信息】,录入完税凭证号码、开具日期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查询在经营地税务机关的预缴税款信息,并进行勾选确认。

  也可以直接点击【增行】,自行录入或补充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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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跳转办理完成界面,纳税人可点击下载《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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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思明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厦门税务
面向公众及纳税人开展税收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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