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升级、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对销售旧车、购买新车释放了强力政策优惠。
自2024年8月3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旧乘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购车补贴。按照购买新车价格(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分为三档,购买燃油车可补贴8000元至15000元/辆,购买新能源车还可在各档基础上增加补贴1000元。
第一次卖车,
不知道哪些税要交、哪些不交?
快来看看政策解析吧!
1.增值税
案例1分析
小赵在2020年花费15万元(含税)购买了一辆汽车,自己代步使用,并于2024年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一名个人。由于此汽车属于小赵个人使用过的物品,因此小赵无须就出售的收入缴纳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
案例2分析
小钱在2020年花费15万元(含税)购买了一辆汽车,自己代步使用,并于2024年以9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小刘。在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申报环节,由于小赵转让旧车的收入额(9万元)低于其购买车辆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15万元及其他费用),所以他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车辆购置税
案例3分析
小周在2020年花费15万元(不含增值税)购买了一辆燃油汽车,自己代步使用,并申报缴纳了车辆购置税。小周于2024年10月将车辆卖出给小吴。此时,小吴无须再次缴纳车辆购置税。
卖出当天,小周购买了一台价值4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新能源汽车(符合《公告》减免税规定),并申报享受减免政策。此时,小周应纳车辆购置税40×10%=4万元,减去按免税政策免税额3万元后,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1万元。
4.车船税
案例4分析
小张在2024年1月购买了一辆汽车,并按照规定缴纳了全年的车船税。小张于10月将该车卖给小李。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时,小张向小李出示了1月缴纳车船税的完税证明。小李在2024年剩余的时间里无需再次缴纳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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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货物和劳务税处 个人所得税处 资源和环境税处 自贸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