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丨土地出让申报操作指引

政务   2024-11-12 16:00   福建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并申报缴纳契税及印花税。现在由小编给大家演示下如何进行土地出让申


具体操作如下


步骤一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土地出让申报】功能菜单。


步骤二

  进入土地出让申报界面,弹出“授权承诺”页面,纳税人浏览内容后,点击【同意】。

步骤三

  进入“土地交易信息”页面,录入所有必录数据项,点击【下一步】。

步骤四

  进入“承受方信息”页面,录入[出让方信息]与[承受方信息],点击【下一步】。


  注意:(1)当“土地交易信息”页面中“承受方共有方式”为“单独所有”时,承受方信息只能录入一行数据;当“承受方共有方式”为“共同共有”或者“按份所有”时,可以录入多条(大于等于2)承受方信息。

  (2)当前登录人不需要进行身份验证。

  (3)当共有人为企业时,可以选择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来进行身份验证(使用税务APP扫码人脸认证)。

  (4)必须全部共有人验证通过才能进入下一步。

步骤五

  进入“税款确认”页面,系统自动计算承受方税款信息,根据实际情况上传附列资料(其中“土地权属转移合同或其他具有土地权属转移合同性质的凭证原件”为必报),纳税人核实无误后,点击【申报】。

步骤六

  进入“申报完成”页面,提示已申请的土地出让申报已提交成功,需税务机关进行审核。


温馨提醒


使用此功能进行土地出让申报后

无需再通过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功能进行申报。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财产和行为税处 火炬高新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厦门税务
面向公众及纳税人开展税收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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