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军有号令: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杂。太平天国在定都南京之前,已经大规模实施了在军中曾有过试验的男女分居、设男营女馆的行军政策,一度对战争发挥了积极的效果。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种男女隔离的家庭与军事制度,并非是禁止男女通婚,而是在制度上要求男女之间在固定的时间、地点和场所进行交流,是一种带有宗教与政治色彩的军事组织。
客观来说,洪秀全设立的这种分隔制度,是基于战时动员模式和行军效率之下的一种家庭组织改革。太平军从广西金田出发,一路向北,所向披靡,动员民众,收纳流民,挥舞着刀枪器械攻城略地,风餐露宿,战斗力不可小觑。
那些被称为大脚蛮婆的广西妇女,构成了之后各地女馆的实际组织者。洪秀全起义之处所定的五条军纪,其中第二条就为“别男行女行”。
为了安抚和管理这支力量,采取男女分营是必要的,也有利于军队的稳定。男女分馆最严格的时候,相当严酷,令行禁止:
或有男至女馆,女至男馆,一经败露,即时斩首。
太平军中的男女,既有部分信仰上的追随者,其实大多数属于武力下的被征服者,只能随军前进。太平军攻占武汉之后:
设立男女分营,对于那些迟迟不归的人,往往鞭棰促之。
但是,定都之后的政策更加细化了。根据洪秀全的指令,军民应该按照性别和年龄的不同分别居住,不得私自相会,也不得保有私产,全部缴入圣库,违抗者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男女分居设营是圣库制度的必然。作为战略后勤队伍的妇女,基本上被编入了由杨秀清、洪宣娇等人管理的女馆。女馆中的女官,多数是广西、贵州和湖南妇女。
洪秀全作为太平天国的理论设计者,号称:天下多男人,尽是兄弟之辈;天下多女子,尽是姊妹之群。何得存此疆彼界之私。
但是,在管理上则必须严格控制,采取男女分别的现实方法,压抑欲望,暂时性地动员革命,使得民众一致向前。在永安建制之时,洪秀全颁布圣令:
凡男人女人奸淫者,名为变怪,最大犯天条;
邪淫尽是恶之魁,变怪成妖甚可哀。
男女分居是一种清教徒般的禁欲制度,这种模式使得一家人一周只能团聚一次,其余时间都不得见面。能够想到,如果老夫老妻还则罢了,对那些血气方刚、豆蔻年华的青年人,可以说属于暴政了。无论是丈夫找妻子还是儿子找母亲:
只宜在门首问答,相隔数步之地,声音务要响亮。
这样的政策可以说是相当变态的。太平天国的各类社会改革政策,还包括了禁缠足、禁蓄婢、禁蓄妾、禁鸦片等措施,都有一定的进步性,粉碎了奴役着女子的家庭制度。但是男女分居,则违背了生活常理。
尤其形成对比的是,太平天国禁止民间男女私通,天王洪秀全自己却不断选取民间秀女入宫,至少有百人之多,荒淫奢靡,行为是相当矛盾的。而其他诸王也群起效仿,失去了本应该保持的警惕之心:
东王西王各娶十一人,南王至豫王各娶六人,高级官三人,中级二人,低级一人。
太平天国定都不久,秩序相对安稳了下来,男女分营的政策弊端已经开始爆发,甚至有哗变的风险。1855年,洪秀全下令解散女馆,设立媒官鼓励男女婚配,才结束了男女分居这个带有强烈军事和战时色彩的家庭政策。
清廷观察到了太平军男女分营的政策,指出了洪秀全这么做的原因:发逆别男女甚严,夫妇不能同居,盖恐贼众引家,不与力战,而设女馆,挈家同行,以系恋之。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其实男女分居本质上是一项军事制度,有利于提高战斗力和凝聚力,所以战时太平军广泛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