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各地屡次发生军队殴打党政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破坏政府法令的严重事件。事件起因,大致为:第一、想侵占群众斗争果实,如16团1连2排长郭玉胜想要侵占一床红蚊帐,发展到该部痛打了长岭区委书记和积极群众;军区休息干部王振飞从同情白城子被清算恶霸向农会要清算果实口琴留声机雨衣,发展到替恶霸撑腰,向区政府吵闹,说“看被你们打得这样重,军区要派人来验伤。”第二,依仗枪杆子欺压地方,如原4分区骑兵连3排副杨耀均等,在突泉杜尔基村借口军事警戒无端责骂捆打农会干部,又下枪扣押取连络之工作人员,并武装向讲理群众示威。第三,破坏城市秩序,不听管束,如××团某排长在开通城里跑马,公安局长制止不服,反将局长殴打。第四,违法生产,包庇走私,如1分区辽河公司经理陈忠马私批牛皮漏税出口,经查出后反将康平税局副局长扭打。上列事件发生当时,主犯干部及所率军队极度表现其蛮横凶恶无法无天的面貌。固然各部队在爱国保田自卫战争中极尽其努力,固然各部队不乏拥政爱民的人民功臣及其功绩,固然某些部队是处于长期分散活动新成份不断涌入的情况中,但上列事件,恰恰在现象上表露了我们的某些“枪杆子”尚在敌对翻身农民及其所掌握的“印把子”,恰恰表露了我们的某些干部是用“枪杆子”敌对人民的指挥者,我们的战士很多是处于盲目服从随声附和的地位(连那些因为形式上帮助房东挑水受表扬的战士),从其不分地主农民对象一样帮助的内容来看,也还是处于盲目地位),我们某些领导干部尚存在着姑息放任,在执行纪律中态度不够严肃,与缺乏自我批评精神。王振乾同志,曾任东北民主联军1纵、辽吉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四野50军政治部主任,53军政委,44军副政委,55军政委等职。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
违反纪律行为之如此严重,其原因有下列几种:有的干部强调了战争时期军事重要,往往借口对战争负责或军事需要,似乎可以忽略对群众负责或者放弃对群众照顾,如说“行军作战,免不了犯纪律”;“战斗力强的部队,纪律好不了”;因而“顾军不顾民”的现象就发生了,其不知不对群众负责也就是不对战争真正负责,这是一。其次,有的干部把军队危害阶级利益的严重性仅只列入军民关系的范围,甚至以为应由双方负责,或军队应受尊重,各方应该忍让,因而有意无意的姑息放任,把军队带成了对付人民的骄兵悍将。第三,还不了解农民翻身就在于掌握“枪杆子”和“印把子”,军队领导干部应将所属“枪杆子”,置于内部翻身农民之掌握与监督之下,用以夺取和保卫“印把子”,而有些部队不但未经审查清洗内部破坏分子,而且对翻身农民的监督采取敌对讨厌不虚心的态度。第四,部队内部缺乏系统深入的群众观点、土地改革、政治纪律的阶级教育,显示政治工作的无力,缺乏斗争军队中敌对人民倾向的果敢精神!违反纪律行为如此严重,急需整顿,而且能够整顿好。首先要干部亲自负责,仅是做到本身不忘本不带头犯纪律是不够,不姑息放任下面犯纪律还不够;负责的精神应表现在反复进行教育,而不是顾老不顾新的;必须是经常督促检查,而不是先紧后松的;必须是照顾到前方与后方,乡村与城市,平时与战时,基干与县区武装,特别是监督不严与有利可图的各种时机各种情况,及时提出要求,而不是空洞叫嚣或等待事后处分犯纪律的行为。第二要把军队放在人民监督之下,军队首长干部在观念中应该肯定“枪杆子”是党的是人民的,要主动向党委向地方向人民搜集材料,倾听意见,凡是轻信当事下级会报一面之词,便不可能真实了解情况,妥当处理问题。军队要虚心接受党委和人民的批评,把罪犯押解归案,交给人民公审,即领导干部自己也要当群众检讨领导责任自请处分,这对我军军誉是无损而有益的。第三要把我军放在内部革命战士监督之下,教育全军革命战士有权制止拒绝干部欺压党政民的乱命,也有权揭发控诉干部带头犯纪律的行为,检查其立场观点与动机,以整顿某些干部的胡作非为。第四要开展“固本立功”运动,彻底整顿纪律。整顿纪律应该严惩一下横蛮凶恶无法无天的人犯,但主要的还依靠着结合群众性的诉苦坦白审查成份,进行土地改革教育,才能根本转变。第五,结合当前任务,在布置劳武结合对敌斗争保卫秋收中,贯彻群众纪律教育,求得开始转变。(作者:王振乾)
文章首发于《子弟兵》1947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