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2024.10.17)

文摘   2024-10-24 16:30   上海  







(全文约4100字,阅读8~14分钟)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按照“循序渐进、稳步推进、补齐短板”的原则,对2013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进行调整,形成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1月15日。


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调整前后对照表”,拟增加“十一、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将“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限于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人民警察、医疗卫生人员、消防救援等应急救援人员)”纳入职业病范围。


日期:2024-10-17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本文仅供参考,不作为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劳动合规实务
里格劳动合规团队,专注于劳动人事、企业合规领域,提供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借此平台分享相关法律动态、专业文章、讲座信息、典型案例等。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