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为规范安庆石化离退休人员的健康体检管理工作,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关心关爱,根据企业自身管理实际,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安庆石化公司(以下简称本企业)全民所有制离退休人员。
2 职责分工
2.1 行政事务中心(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
2.1.1 依据企业离退休人员现状,制订年度健康体检计划,确定检查项目,编制费用预算。
2.1.2 受公司委托与体检签约单位签订离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服务协议,提出服务要求,并对服务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
2.1.3 负责组织、安排、落实离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各项工作。
2.2 人力资源部
2.2.1 审核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提供的离退休人员名单。
2.2.2 协同离退休管理服务中心做好与离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有关的其他工作。
2.3 财务资产部
负责离退休人员健康体检费用的年度预算安排与结算。
2.4 体检签约单位
2.4.1 按照协议要求,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体检服务。
2.4.2 负责体检信息和报告的反馈。
2.4.3 做好参检人员健康信息和资料的保管与保密,不得将离退休人员个人健康检查结果告知他人。
3 管理内容及要求
3.1 体检对象为本企业全民所有制离退休人员。
3.2 体检周期为离休人员每年一次,退休人员每两年一次。
3.3 费用标准:与体检签约单位协议标准,退休人员体检费用按集团公司退休人员年社会化管理工作批复的标准执行。
3.4 按照费用标准,行政事务中心和体检签约单位共同制定离退休人员的体检项目。
3.5 离退休人员由本人根据身体情况选择自行参加健康体检,并对自身安全负责。本企业承担离退休人员健康体检费用、联系健康体检签约单位和告知离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时间。
3.6 接到健康体检通知的离退休人员,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参检的,可联系补检。超过年度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1月30日)仍未能参检的即视为自动放弃,本周期内不再安排。
4 检查与监督
行政事务中心(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根据离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服务协议,对体检签约单位履行协议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接受企业离退休人员对体检工作的监督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