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召开行政审判新闻发布会

政务   2024-09-14 17:46   山东  

       9月13日,省法院召开行政审判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法官黄伟东发布了2023年行政审判白皮书行政审判庭庭长王颖发布了山东法院2023年十大典型行政案例。发布会上,王颖和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曹林灿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省法院新闻发言人郑红军主持新闻发布会。

2023年山东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

2023年,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把“如我在诉”理念落到实处,注重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及时有效回应群众诉求,推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落实“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工作要求,通过公正裁判,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在党委领导下,主动融入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与行政机关共同推进法治山东建设。


司法审查基本情况及特点

2023年,全省法院收行政案件56359件,同比下降6.38%,各类案件均呈下降趋势。整体工作呈现以下特点。

(一)近年来收案数首次下降,但行政案件总量仍偏大

全省一审行政案件收案数量自2015年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一直呈上升趋势,2023年行政各类案件收案数首次出现下降,但案件总量仍偏大。其中一审行政收案25382件,同比下降4%,居全国第三位。一审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2.51件/万人,同比下降0.08%。2023年度行政复议案件收案27356件,首次超过一审行政案件收案数,这反映出,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初显。全省法院突出源头预防,在城中村和城市更新改造重点片区、重大项目现场设立征迁巡回法庭31个,在各区(市)设立城市更新巡回审判工作室,实现了多个建设项目“零诉讼”,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实现新突破。

(二)行政案件多发领域和地域相对集中,部分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任务艰巨

2023年全省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涉及37个行政管理范围。案件所涉行政管理领域延续涵盖面广但领域相对集中的特点。收案数位列前五位的分别为:土地征收类案件、公安类案件、劳动和社会保障类案件、城建类案件、市场监管类案件,上述五类案件占收案数的52.36%。

从收案态势上看,公安类、劳动和社会保障类案件增幅较大,同比分别上升10%和5.27%,这反映出该两类案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极易引发行政争议。土地征收领域争议仍居于首位,但此类案件数量呈下降态势,同比下降3.04%,表明该领域争议和矛盾仍然较为集中,群众维护自身征收补偿权益的诉求较多。

从地区看,济南、青岛、菏泽、临沂受理的行政案件数居于前四位,均逾2000件。

(三)行政机关败诉率持续呈下降态势,败诉领域和主体相对集中

自2021年起全省行政机关败诉率持续呈现下降态势, 2023年同比下降3.68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败诉率持续下降,反映出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取得了较好成效。

(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一把手”出庭成为新亮点

2023年,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对行政诉讼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9.68%,各地市均达到100%,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基本常态化。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工作成为新亮点,2023年各级“一把手”出庭1041次,占比达到7%,聊城市达到41%。聊城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百顺出庭应诉并促成案件实质化解,负责人“出庭出声”取得实效。

(五)调解结案数量增幅较大,实质化解成效凸显

2023年,山东法院牢固树立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理念,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行政诉讼中的获得感、满意度。在全省法院审结的行政一审案件中,经过协调,原告主动撤诉案件8796件,由法院出具行政调解书结案336件,同比增长63.90%,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达36.51%,一审行政案件服判息诉率达61.77%,均位居全国第三位,反映出我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解行政争议新格局取得良好成效。

(六)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案件准予执行率有所上升,合法行政行为的执行得到有力司法保障

2023年,共审查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案件15060件,其中裁定准予执行案件13347件,准予执行率91.60%。案件主要集中在土地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管理领域。


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规范公正高效的执法水平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3年,全省法院以程序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376件,占败诉案件总数的46.59%,反映出部分执法机关尤其是基层单位的执法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片面追求效率而违反法定程序。行政机关重实体轻程序是导致败诉的主要原因,也是行政执法中的主要“顽疾”之一,在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和行政强制等案件中表现尤为突出。二是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合理。三是滥用执法权。个别行政机关采用简单粗暴方式直接对地上附着物进行强拆,增加了依法处理该类纠纷的难度。

(二)在土地征收补偿领域,规范征收及依法补偿的理念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3年全省法院审结的行政一审案件中,土地征收补偿领域共计败诉369件,占败诉案件总数的45.72%。征收补偿领域案件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既是行政案件的高发领域,也是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的集中领域,这些败诉案件均反映出行政机关在征收补偿领域内履职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存在短板,法治意识尚需提升,崇法尊法的精神需进一步强化。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方面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土地征收程序不规范。二是强制拆除执法随意性大。三是在具体拆迁行为上,区县、乡镇、街道办以及村委会三级组织存在主体责任不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现状及权属申报、调查、登记等工作不规范,补偿安置不及时、不到位,补偿标准不合理等问题。

国有土地征收方面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征收决定未能区分土地性质。二是征收安置补偿不合理、不到位。三是以拆违代替拆迁、未补偿即强迁的问题仍然存在。

(三)在依法履责方面,担当作为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当事人起诉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呈上升趋势,2023年,全省法院受理该类案件7214件,同比上升23.11%,行政机关因“怠于履责”导致判决败诉291件,占全部败诉案件的36.06%。主要表现在:一是怠于履行法定职责。二是履行职责不到位。三是化解争议不主动。有的行政机关在产生争议后,消极的“等、靠、要”人民法院判决,不愿主动化解涉诉行政争议。还有的行政机关败诉后坚持上诉、申请再审,除有的对法院裁判确有不同意见外,其他主要因素有担心不上诉会追责、拖延判决生效时间、习惯性走完诉讼程序等,既浪费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也易进一步激化与行政相对人的矛盾。

(四)在行政协议的履行方面,守信践诺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行政协议作为新型的行政管理手段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的作用日益明显,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行政管理环节,行政机关尤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依约践行作出的承诺。2023年,全省审理行政协议案件220件,其中败诉案件32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承诺不守诺。二是不履行协作义务。三是不能及时赔偿或补偿。


对加强和规范依法行政的建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决定》的重要部署,针对司法审查中反映出的行政执法中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执法规范化,促进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一是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执法,不断强化“程序违法也是违法”的法治理念,将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行政执法的各个方面,既要实现行政行为实体正确,又要确保行政行为程序合法。二是规范行政处罚等领域自由裁量权的适用,使行政处罚既要符合法理,又要符合事理情理。三是坚持执法公平合理。要把执法公正与执法目的、执法形式有机统一起来,选择最有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执法手段,保持行政执法的最大柔性和善意。

(二)强化担当作为意识,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一是各级政府应强化责任担当,坚决避免互相推诿、敷衍塞责等不当行为。二是积极主动化解行政争议。坚决避免源头防范争议不够、怠于诉前解决问题、诉中仍然闪躲矛盾的现象,将负责人出庭应诉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紧密结合,出庭负责人要切实担当化解行政争议的责任。三是正确行使上诉权。行政机关应依法慎重行使上诉权,积极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树立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良好形象。

(三)积极兑现政府可信赖利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兑现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将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积极打造责任政府、诚信政府。二是切实加强产权保护。严格执行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法律规定,给予被征收者公平合理补偿。三是注重信赖利益保护。严格依约履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各类协议,审慎行使行政优益权,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造成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合理补偿,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深化府院联动,构建多元解纷工作格局

一是根据形势任务发展需要确定府院联动项目,共同研究推进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开展,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二是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当事人优先选择复议途径,支持行政机关主动自我纠错,更多运用履行职责、变更、调解、协调等有利于化解争议的方式解决问题,减少对立。三是充分发挥乡镇政府(街道办)和村(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协会等基层组织优势,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的多元纠纷化解工作格局,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各类行政纠纷。

Q

我关注到2023年度行政复议案件收数首次超过一审行政案件收案数,能否介绍一下具体的情况呢?

A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都是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行政复议具有宽口径,高效率,低成本的优势,是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途径,具有终局性。20239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202411日起施行。行政复议法的修改完善,对于充分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力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去年以来,我院与司法厅通过组织两次同堂培训和召开不同议题的联席会议等方式,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标准,促进更多的案件在复议环节、更靠前的阶段得以解决,依法支持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的发挥,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行政争议救济渠道的衔接,共同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2023年度行政复议案件收案27356件,首次超过一审行政案件收案数,这反映出,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初显。

Q

在全省法院审结的行政一审案件中,经过协调,原告主动撤诉案件8796件,由法院出具行政调解书结案336件,同比增长63.90%,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达36.51%,一审行政案件服判息诉率达61.77%,均位居全国第三位,能否介绍一下我省行政案件和解的相关情况?

A

行政诉讼的重要作用就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开展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专项活动,山东法院把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摆在突出位置,全力做好协调和解工作,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防止“一案结而多案生”,努力以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处理好每一起具体案件,更好更快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比如近期成功调解涉及菏泽市牡丹区国有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的四批系列案件,我们找准问题所在,按照不同案情进行区分,分别制定了调解方案,采取通过向政府释明类似案件裁判结果,向被征收人释明相关的法律依据和调解的益处等多种调解措施,在牡丹区政府的全力支持下,最终促成了各方调解协议的达成,既妥善化解困扰当地政府长达十年之久的土地补偿纠纷,又真正解决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来源:山东高法
编辑:李文超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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