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执行 | 善意执行促和解 莱芜区法院快速执结一起涉企纠纷

政务   2024-09-24 17:20   山东  

“没想到你们用了几天时间就把钱执行到位了,真是太感谢了……”。近日,一面印有“法治楷模 执行先锋”的锦旗送至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吴加庆手中,表达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团队敬业尽责、高效服务的感谢之情。



某地产公司与某建设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莱芜区法院判决某建设公司给付某地产公司审计费134万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该建设公司不服提出上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该建设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某地产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立案后,执行团队通过办案平台查询,发现某地产公司与某建设公司因业务往来发生争议,存在大量的诉讼和执行案件。考虑到双方积怨已久且矛盾尖锐,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联系,充分听取双方意见,认真了解双方诉求,及时组织双方到庭和解,尽最大可能化解矛盾,争取以最快速度执行到位。
在组织和解的过程中,双方就利息问题存在争议,陷入僵局。某地产公司表示其确有难处,这笔钱在执行到位后还要支付给第三方公司,利息及迟延履行金无法让步。某建设公司也是一肚子怨言,“买卖不成仁义在,我们双方合作多年,让点利息都做不到吗?” 同时,某建设公司提出某地产公司还有部分发票没有为其开具,如果不让步利息则打算专门就利息计算提出执行异议。
执行法官团队通过召开案情分析会,形成了搁置争议、求同存异、迅速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先将双方没有异议的部分先行支付,存在异议的部分暂不支付。然后又积极沟通,耐心释法说理,最终某建设公司放弃了利用执行异议延缓付款的想法,剩余案件款及时支付给某地产公司。

供稿:王弘泰

编辑:李文超
审核:吕建群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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