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强奸犯今日被执行死刑,其中一人竟是教师?家庭教育专家建议父母:教给孩子3点。

文摘   2024-11-14 11:34   中国台湾  

在11月13日,三名侵犯未成年人的罪犯被执行死刑,这一事件迅速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公众对受害者的遭遇深感痛心,并对罪犯即将面临的极刑表示支持,认为此举能确保受害儿童不再遭受伤害。

让人震惊的是其中一个罪犯竟然是教师


郭某某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在长达六年的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对6名未成年女学生进行了侵犯。这些受害的孩子当时都未满14岁。面对这样一位丧失道德底线的教师,这些弱小的孩子如何才能保护自己呢?

尚某某是一名工人,他侵犯了5名幼女,并对另外3名幼女进行了猥亵。对于这些无辜受害的孩子们来说,他们经历了极大的心理创伤。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帮助他们恢复内心的平静呢?

还有一个罪犯公某某是一个农民,他多次侵犯一个未满12岁的女孩。女孩在16岁时不堪受辱,选择了自杀。


女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手腕鲜血直流,肚子也疼痛难忍。不知道是多么痛苦,女孩才会选择割腕和服毒。

这三名犯罪分子最终为其不义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确保了无辜儿童不再受到伤害。令人痛心的是,这些孩子长时间遭受侵害而未被及时发现,这引发了一个问题: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父母为何没有更早察觉?

显然,孩子们年幼无知,需要父母的关爱与指导。家长应在孩子形成自我认知之时,教会他们在面临危险时如何自我保护,这是每个父母的责任与义务。


网友表示罪犯得到了严惩,大快人心


这三人的可怖行径激起了网友们的强烈愤慨,而法院的裁决结果则让人感到无比欣慰。青少年承载着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对于那些伤害未成年人的行为,必须依法严惩。

有关家庭教育专家建议父母平时在教育孩子时,建议做到以下三点:

1、3-6岁开始,就要教育孩子性别界限,让孩子充分认识到男女有别。特别女孩子,要教她每个人的身体都有自己私密部位,这些部位不许别人随便看和摸。

2、如果有女孩子的家庭,作为父亲的一定要注意平时生活习惯,等孩子到了6-7岁以上,坚决不能帮忙孩子冲凉。并且平时生活中,注意一定不要光着膀子或者只穿个内裤在家里晃来晃去,不然的话,会让孩子觉得一个男人在自己面前光膀子、穿内裤是很自然的事,觉得无所谓。毫无防范心。

3、平时教育孩子,一定要充满爱,给予孩子充分的爱和关怀,让孩子知道有什么事情发生,父母一定是孩子的坚强后盾。让孩子敢于表达,敢于把事情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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