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回顾】HJ834是否可以制备提取液后延长样品保存时间?

文摘   科技   2024-10-10 12:00   广东  

环境监测问答2024(点击查阅目录)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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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HJ834-2017标准中只说了样品保存时间,没有提到提取液保存时间,有时候样品量大的时候提取完没法在十天内分析完怎么办?

回答:
建议边提取边分析,尽快完成分析,合理安排采样和分析时间。样品保存时间是明确规定的,应在有效期限内完成样品分析,除非你有验证数据说明保存时间可以延长。

监测分析方法中的样品保存时间和保存条件等的要求,在制订方法标准时,需要通过多家实验室进行验证后,通过验证数据确定相应的数据。

标准中给出的相关数据,可以说是一整套标准操作程序。

样品分析,应该按照这个程序进行,才可以获取有效的数据。

所以,对于标准中未有明确的内容,不建议自行改变相关要求,除非你有进行相关验证,提供验证数据,证明相关改变对结果没有影响。


后续经样品制备后,标准中并未明确样品保存时间可以延长,则样品的保存期限仍然从采样时间算起。


对于样品制备后,是否可以延长保存时间的问题,标准未有提及,可能的原因是没有相关验证数据,故不提及,也可能是要求应尽快分析。


究竟是何原因,我们也不得而知。建议直接咨询标准编制单位或主管部门。


但从执行标准的角度看,标准中未有明确制样后可以延长保存时间,个人认为就应该继续后续样品分析步骤。


如果想要延长保存时间,则应自行验证,提供验证资料作为证明。


但这项工作复杂,不是一般实验室可以解决的问题。


样品有效保存期限,一般是按照样品采样时间开始计算。样品应该在有效期限内完成全部分析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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