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要求是正常的工况,手动控制可能不属于正常工况,且有可能被认为是人为操纵监测条件。建议先咨询验收专家或主管部门,出个监测方案和说明,按照每天可监测的次数进行采样监测。
依据《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技术规范》(HJ/T 431-2008),处理装置排放浓度验收监测的工况条件要求:参照GB20950附录B规定的方法、点位和频次进行检测,也可使用现场连续检测仪器。
目前,GB20950已发布新版本《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已经删除附录B的相关内容,油气处理装置的检测方法,建议参见《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附录D的方法,其中关于监测工况的要求是:在加油相对集中的时段进行。并要求:每台油气处理装置都应进行检测,每台油气处理装置的采样时间不少于1h,可连续采样或等时间间隔采样,等时间间隔采集的样品数不少于3 个,取平均值作为检测结果。
当实际情况的油气处理装置排气无法满足监测频次要求时,HJ/T431提示:非处理装置自身问题而不经常启动,可采用符合质检、安全和环保等有关规定的现场连续监测仪器进行检测,仪器检测分辨率不低于0.1g/m3。
目前,现场连续监测仪器的方法标准可采样《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但是仪器应满足防爆要求。现场测定的方法应该特别注意防爆的要求,如果无法满足,则方法同样不适用。
如果想要采用手工采样监测的方法,个人建议仅在装置自然排气的时段内进行采样监测,同时对装置排气情况进行记录和说明,而不要采取人为控制排气的方式。当然,这种处理方式最好先提交个监测方案给验收专家或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后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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