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税”这个问题最近客户问得很多,统一回答一下,这是针对的是海外资产超过1000万美元的个人。所以,大部分人其实不用担心,因为信托客户一般没办法被知道你海外具体有多少钱。这个税特别针对的是那些持有在香港或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股份的股东们,他们这部分资产会成为重点关注对象。当然,目前也没有官方消息证实这个事情要推动。税收是法定的,立法层面也还没有相关消息传出来。
不过可以理解这个消息传开了,目的肯定主要还是打击逃避税行为。
那是不是钱在境外就不收税呢?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对于境外所得的个税就有专门的规定。其中,“投资收益”,如“红利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税率就是20%。
实际上,中国对海外征税的政策一直相对宽松:
中国居民个人的海外所得,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抵免的;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其在境外的收入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以豁免个税,且条件相对宽松。
根据2018年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都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只是说,这个事情一直没有那么认真,从某一个方面来说,也是给有些人机会在做转移。窗口期,就是这个意思。
这些早就开始了,不仅仅中国一家这样做,世界其他国家都在这样做,全球税务系统联网后,当事国的富人,巨量海外资产面临同样的税务征税,谁也不例外。如果不是中美关系紧张,很多富人早就被征了。
从2018年9月开始,我国国家税务总局将首次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税务总管当局交换海外金融账户信息,并且在今后的每年也将定期进行信息互换,而在本次的全球税务信息共享之后,也意味着海外避税很可能将不复存在。
这玩意儿是真有的。
当时加入也是避免贸易战开启的一种妥协,然后你知道的,并没有什么卵用。所以,你可以查查看,全球税务信息互换CRS,真的存在。
这个税要收了,富人哀嚎,中低收入者叫好。为什么大家这么关心富人税这事儿呢?毕竟富豪的离岸收入越来越多,却没产生什么国家红利。要说“富人税”,各个国家都想征。但是征收不到,有钱人真的太精、太会避税了。别说信托、保险、家办那些明面上的,不少大佬,“1元年薪”,或者“0元年薪”,直接把收入性所得税规避掉了。还有什么慈善,近几年谈什么币圈那些事儿。
这里面的案例太多了,有机会再单独一个个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