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商行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录公告
文摘
2023-08-15 17:30
湖北
全省农商行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录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招录工作,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全省农商行业务发展需要,现代表辖内农商行招录一批新员工。(一)招录岗位:乡镇网点柜员、客户经理等岗位。本次招录考试录用人员,须在市县农商行乡镇网点工作至少3年。(二)招录名额:1273名。各市县农商行具体招录名额见附件1。本次招录面向符合下列条件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和2022届已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一)学历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并通过网上学历认证方能报考。毕业证书取得时间须介于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之间。1.大专和本科学历者,不超过25周岁(1998年8月1日以后出生);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不超过28周岁(1995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三)报考市州农商行的,需具有该市州(含辖内县市区)户籍或为该市州生源地考生(“生源地考生”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下同);报考县级农商行的,需具有该县户籍或为该县生源地考生。(四)熟悉报考农商行所在地情况,符合在基层网点长期工作的要求,具有在基层网点长期工作的意愿。(五)身体健康(笔试合格后经市州农商行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诚实守信(经征信查询,无不良行为记录),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无违规违纪违法不良记录)。(六)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认同农商行企业文化和发展价值观,具备履行农商行员工岗位职责的能力。具体员工岗位职责详见各市县农商行的制度文件。(七)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具有良好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一)网上报名。2023年8月14日11:00起,报名通道开启。8月14日11:00至18日17:30,考生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选择“全省农商行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录报名入口”,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进行报名。考生报考时需认真选择报考单位,报考单位一经审核,不允许修改。(二)资格审查和招录计划调剂。资格审查由各市县农商行负责,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县农商行另行通知。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到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报考组织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须携带下列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指定网站的学历和学籍查询件原件;报名登记表(纸质版)(见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着白色上衣、照片为jpg、jpeg格式,30KB以下,以身份证号命名);个人征信报告等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一致后,原件退还报考人员,复印件由各市县农商行留存。以市县农商行为单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得低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低于该比例的,以市县农商行为单位,由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对招录计划进行调剂。调剂结果待调剂完成后另行公布。(三)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市县农商行通知参加面试的相关事宜。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以市县农商行为单位,根据面试成绩,按招录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人数低于招录计划3:1比例的,以市县农商行为单位,由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对招录计划进行调剂。调剂结果待调剂完成后另行公布。(四)打印准考证。通过面试的考生,由市县农商行通知打印准考证。(五)笔试。笔试由湖北省联社统一组织,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以市县农商行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六)体检。体检由市州农商行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七)确定预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和体检情况确定预录人员。预录人员名单由各市县农商行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收到举报并查实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由各市县农商行取消预录资格。(八)岗前培训。公示结束后,湖北省联社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培训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九)办理录用手续。岗前培训期间,根据录用单位的安排,办理档案转接手续。档案审查合格的,与市县农商行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归属于各市县农商行;档案审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不得与其他任何单位和经济组织存在劳动关系或者兼职行为,否则取消录用资格。新招录员工属录用单位的正式合同制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执行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正后根据绩效考核计发绩效工资。按国家和省联社规定享受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福利,其中养老保险在省直集中缴纳。录用人员的具体工资福利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和各单位薪酬、绩效考核制度规定为准 。1.对本次招录有任何疑问,均可来电咨询;也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招录工作进行监督。(咨询、监督电话见附件3)2.对在招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3.湖北省联社、各市县农商行不组织、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不编写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编写任何考试资料;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教材。请社会公众谨防上当受骗。4.本招录公告最终解释权属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