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之一丨进一步夯实统计核算基础 为实施碳排放双控提供有力支撑

2024-10-25 22:09   北京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发改环资〔2024〕1479号,以下简称《方案》),针对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面临的短板制约,系统部署了多方面的重点任务,为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提供有力支撑。

一、深刻认识推进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的紧迫性

碳排放统计核算是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的重要数据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均提出要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为“十五五”时期在全国范围实施碳排放双控奠定基础。

近年来,我国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逐步完善,但相关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亟待解决。就区域碳核算而言,地方碳排放统计核算还存在底数不清、方法不明确等问题,地市层面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薄弱,大部分地级市尚未编制能源平衡表,距离“十五五”期间全面推动碳排放双控工作要求尚有差距。针对上述问题,《方案》提出了到2025年、2030年的分阶段工作目标,部署了一系列亟待完成的重点任务,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明确了工作主线,对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认真落实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的工作部署

《方案》部署了一系列重点任务,有利于加快建成体系完备、相互衔接、支撑有力、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为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为地区碳考核工作提供支撑。着眼于解决现阶段我国碳排放统计核算数据质量、时效性等方面短板,特别是省级及以下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基础薄弱、能源活动水平数据缺失等问题,《方案》提出,建立全国及省级地区碳排放数据年报、快报制度,鼓励各地区探索制定省级以下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推动编制地市级能源平衡表,将为夯实统计基础、提升核算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为行业碳管控工作提供支撑。针对我国行业之间碳排放核算边界不明确、行业碳排放数据衔接不紧密等问题,《方案》提出,以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工业行业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充分利用既有能源和工业统计、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碳排放核算基础数据,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将实现行业碳排放数据的横向和纵向利用。

三是为企业碳管理工作提供支撑。企业是落实碳排放双控管理的重要主体。《方案》提出,组织制修订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技术规范,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同时,针对当前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认定和统计核算工作亟需加快完善等问题,研究企业使用非化石能源电力碳排放计算方法,以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碳汇在企业碳排放核算中的抵扣方法,以进一步加强企业碳排放管理。

四是为项目碳评价工作提供支撑。从项目源头控制碳排放水平,把好碳排放新增量入口,是落实碳排放双控要求的重要环节。《方案》明确,通过研究制定全生命周期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方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等措施,设定重点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准入水平,建立项目层面碳排放和碳减排核算体系,从而推动在项目规划立项阶段科学管控碳排放水平。

五是为产品碳足迹工作提供支撑。建设统一规范的排放因子库是碳排放统计核算的基础工作,也是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的关键工作。《方案》提出,要建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库,定期更新全国及分地区电力平均排放因子和化石能源电力排放因子,尽快公布一批主要能源品类和重点基础产品碳排放因子,制定发布产品碳足迹核算国家系列标准和规则,加强产品碳足迹核算能力建设,为地方、企业开展碳核算提供基础支撑。

六是多渠道提升碳排放核算能力。通过采取多种方式方法满足不同情景下的碳排放数据需求,是加强碳排放双控的有益探索。一方面,《方案》提出通过建立并应用基于电力大数据的“电—碳分析模型”、碳排放预测预警模型等,及时监测分析各地区碳排放趋势。另一方面,《方案》提出通过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与外方联合开展背景数据库共建、参考数据共享等方式,强化碳排放核算基础能力国际合作,增加我国碳数据国际影响力和认可度。

三、准确把握《方案》明确的工作要求

加快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

一是加强工作统筹。为进一步夯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基础,强化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推动形成工作合力,《方案》提出,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协调机制,协调重要政策、强化数据管理、加强数据应用、开展基础研究,强化统计核算工作严肃性和规范性,为不断提升统计核算水平和质量提供了机制保障。

二是加强数据管理。碳排放数据的有效管理和应用,是双碳各项制度能否顺利落实的基石。为进一步明确划分碳排放数据管理相关方主体责任和职能分工,强化数据管理规范性,《方案》明确,全国及各地区、各行业碳排放数据按照“谁核算、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加强碳排放数据管理和应用。同时,为进一步适应碳排放双控工作要求,《方案》提出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碳排放数据汇总、分级管理和部门共享,形成各司其职、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

三是加强调度落实。各地区要深刻认识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扎实推进《方案》各项任务部署。碳排放统计工作基础相对薄弱的地区要通过多种方式、综合手段加强对诸如电力、燃气、成品油消费等易得数据的汇总分析,从而增强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碳排放的感知能力,先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数据纵向可比的问题,越早谋划后续工作将越主动。加快开展本地区碳排放现状摸底盘查和未来展望分析工作,在此基础上优化细化低碳转型发展路径,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康艳兵 国家节能中心副主任;王侃  国家节能中心)


内容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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