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总结报告(检察院)
2024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理论武装的各项部署,扎实推进“第一议题”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思想政治保障。现将2024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一)深刻认识“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是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第一议题”制度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到这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是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是提高检察队伍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
二是引导干警从政治高度认识“第一议题”制度,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第一议题”学习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第一议题”学习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第一议题”学习工作。
二是制定了《某市检察院“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实施细则》,明确了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要求和工作责任,为“第一议题”学习的规范化、制度化运行提供了保障。
三是将“第一议题”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勤、记录和考核制度,确保学习落到实处。
二、突出学习重点,确保学习质量
(一)聚焦学习内容,突出政治性。
一是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的重中之重,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会议、重要场合的讲话精神,确保学习内容的原汁原味和及时性。
二是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三是注重学习的系统性和全面性,及时学习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理论素养。
(二)创新学习形式,增强实效性。
一是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既保证学习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又充分发挥干警的主观能动性。
二是采取领学、导读、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的互动性和吸引力,提高学习效果。
三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等网络学习平台,拓展学习渠道,丰富学习资源。
四是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干警开展学习交流和心得体会撰写,促进学习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三)强化学习管理,提高规范性。
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确保每次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都安排“第一议题”学习,并做好会议记录。
二是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台账,详细记录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参学人员等信息,做到学习有痕迹、有记录。
三是加强对“第一议题”学习情况的督查和考核,将学习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学习的常态化、长效化。
三、坚持学以致用,推动工作落实
(一)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的政治立场。
一是通过“第一议题”学习,引导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教育引导干警旗帜鲜明讲政治,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强大的工作动力。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检察实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以“第一议题”学习为契机,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
(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优良的工作作风。
一是通过“第一议题”学习,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教育引导干警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三是教育引导干警严守纪律规矩,廉洁自律,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四、取得的成效
(一)干警的政治理论素养得到明显提升。通过“第一议题”学习,干警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更加深入,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得到明显提高。
(二)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更加明确。通过“第一议题”学习,确保了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更好地服务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增强。通过“第一议题”学习,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了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
(四)促进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第一议题”学习,推动了检察工作理念、思路和方法的创新,促进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的系统性还不够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还不够深入。主要表现为学习内容存在碎片化现象,缺乏系统性的学习规划和深入的理论研究,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理解不够全面、不够深刻,未能将其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学习形式还不够多样,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还需进一步增强。学习方式较为单一,多以集中学习、文件传达为主,缺乏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如案例研讨、情景模拟、现场教学等,导致学习的吸引力不强,干警参与学习的积极性有待提高,学习效果不够理想。
三是学习成果的转化和运用还不够充分,未能完全有效地指导检察实践。学习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未能将学习成果有效地转化为指导检察工作的思路、举措和方法,存在学用脱节的现象,未能充分发挥理论学习对检察实践的指导作用,影响了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以上问题,我院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切实改进工作不足,推动“第一议题”制度走深走实。
一是加强学习的系统性,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各个方面。制定年度、季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学习内容和学习进度,确保学习的系统性和连贯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等方面,分专题、分领域进行深入学习研讨,力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例如,可以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深入学习领会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并将其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创新学习形式,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在坚持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现场参观、专家讲座、主题党日等多种学习形式,增强学习的趣味性和互动性。例如,可以组织干警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可以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内涵和实践意义;可以结合典型案例进行研讨,分析案例背后的法理和政策导向。
三是加强学习成果的转化和运用,建立学习成果转化机制,将学习成果与检察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指导检察实践,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建立学习成果交流平台,组织干警分享学习心得和体会,促进学习成果的交流和共享。建立学习成果转化运用机制,将学习成果融入到检察工作的具体实践中,指导检察办案、队伍建设、检务管理等各项工作。例如,可以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成果运用到具体案件的办理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可以将学习成果运用到队伍建设中,加强队伍的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取得实效。加强对各部门、各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进行通报和反馈,对落实不力的进行批评教育,推动制度的有效执行。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是加强对“第一议题”学习经验的总结和推广,不断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及时总结“第一议题”学习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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