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亚太财险发布公告称,根据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相关监管规定,该公司已暂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对于已经承保的客户,亚太财险将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保障客户权益并做好各项服务。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成立2005年1月10日,注册资本金4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深圳市。公司控股股东为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卢志强先生。2024年前三季度保险业务收入42.25亿元,净利润-9244.33万元。核心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30.40%。
2024年8月9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要求,互联网保险公司之外的财产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应符合:最近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最近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为B类及以上等。互联网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险业务,应符合《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有关条件,且上季度末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满足前述要求。
《通知》还要求,财险公司不满足上述经营条件的,应立即停止开展互联网财险新业务。财险公司整改后满足要求的,可恢复开展互联网财险新业务。
此前,华安保险、渤海财险、安华农业保险、都邦保险、前海财险均已宣布暂停互联网保险新业务。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保险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