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70周年】始终以人民为中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花垣的生动实践

文摘   2024-11-06 18:28   湖南  



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70年风雨兼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为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为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湘西州人大”微信公众号推出专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回顾党领导人民探索建立发展人民代表大会的光辉历程,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优势、功效,讲好湘西人大故事、民主故事、法治故事,全面展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湘西的生动实践。



“庆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

系列报道十六



始终以人民为中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花垣的生动实践


七十载风雨兼程,花垣县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强化自身建设,依法履职行权,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书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花垣篇章。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在党的旗帜引领下,1954年4月花垣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开启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花垣的新篇章。1980年12月花垣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成立县人大常委会,设立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此后逐步增设县人大各委室。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44年来,历届县人大常委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县乡人大工作完善发展,严格执行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根据县委部署圆满完成历次县人民代表大会各次会议的议程,依法选举产生“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确保历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通过法定程序把县委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机关的意志和全县人民的共同意愿,始终坚持县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依法履职尽责为民



立法调研促善治。坚持立法调研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注重务实管用,体现地方特色,确保法规满载民意、汇聚民智。协助州人大制定出台《湘西自治州边城历史文化名镇条例》《湘西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管理若干规定》等地方性法规,2023年开展十八洞村红色资源保护立法调研,2024年开展花垣县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暂定名)立法起草工作并列入州人大立法项目库。2024年8月边城镇被列为全州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同时顺应民意、回应民声,根据代表建议依法作出《关于设立花垣“吉客节”的决定》,2022年以来每年11月3日由地方政府及部门举办“吉客节”庆典。

强化监督促发展。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每年从“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部门综合工作中选择相关事项开展工作评议,在全州率先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并在届内实现全覆盖,2022年首次听取和审议县监委协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工作报告,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每年选择热点事项开展执法检查,坚持明察与暗访、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出具审议意见并督促交办问题整改。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决维护法制统一。围绕回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开展日常工作监督。在生态环保领域,将环境污染整治纳入监督重点,1991年作出《关于禁止在兄弟河沿岸新上锰锌加工项目的决定》等,2003年以来又先后作出《花垣县兄弟河饮用水源保护暂行规定》《花垣县矿产资源保护开发管理暂行规定》《关于保护和利用好县域资源加快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的决定》《关于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的决定》等。近年来,每年听取审议全县环境状况、环境目标和锰污染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开展人大代表环保视察活动。2021年花垣县人大牵头倡议,湖南省花垣县、保靖县,贵州省松桃县,重庆市秀山县,四县边区生态环境保护人大联合监督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在花垣召开,湘黔渝三省市边区生态环境保护人大联合监督协同机制建立并印发联合监督意见书,“锰三角”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之友》以“联合监督亮剑锰三角”为题作了专版报道。近年不断深化三省市四县生态环境人大联合监督,2024年1月“突出锰污染治理问题跨省联合监督机制”获全省人大“监督好案例”。在县域高质量发展方面,每年听取和审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审计部门相关报告,常态化开展经济运行分析研判,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策部署,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设运行,针对主要经济指标落实和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等工作开展日常财经监督。根据县委部署先后作出《关于批准花垣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的决议》《关于批准花垣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方案的决定》《关于边城茶峒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决议》《关于花垣县县城人防工程规划(2014—2030)的决议》等。在社会事业领域,围绕教育和医疗保障、“一老一小”、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劳动力就业保障等开展监督,先后作出《关于花垣县普及初等教育的决定》《花垣县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等。

代表工作有活力。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在全州率先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做好代表联络站“建管用”和提质增效,高标准建设全县12个乡镇及十八洞片区等代表联络站。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推动辖区“五级人大代表”就近到代表联络站开展活动,鼓励代表致电“12345”政府热线反映社情民意,推行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等工作。在全州率先建立县级领导、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大代表的“三联”工作制度,实现代表联系全覆盖。闭会期间分批邀请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创新“三办、三审、四督”办理机制,让代表提出的“金点子”转化为促进发展的“金钥匙”。


大力加强自身建设



七十年步履坚定励精图治,花垣县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及完善机构设置,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行权、集体行权,完善出台各种规章制度,编著《花垣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文集》等。新时代围绕“四个机关”标准,全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不负党和人民重托。同时,始终强化乡镇人大工作,坚持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召开县乡镇人大工作和乡镇人大主席培训会议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等工作。出台乡镇人大“1234”工作机制,即建好一个代表联络站阵地、召开好每年两次的人代会、开展好调研视察和评议及述职三次活动、发挥好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个作用,边城镇代表联络站获全州人大示范站称号,该机制于2024年2月获湖南日报“献策湖南”金点子摘登。

来源:团结报  作者 石琦

编辑:向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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