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2死1伤

民生   2024-11-10 21:09   广西  
“丰收节”涉酒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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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03日19时许,黄某强在东门镇江边村过完“丰收节”后,醉酒后(酒精含量:304.94mg/100ml)驾驶桂A****2号小型客车沿扶绥县东门镇小康路由东往西行驶,行驶至小康路池塘路段时,碰撞其前方同向在道路北侧路边行走的陈某甫,造成陈某甫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黄某强没有保护现场,没有抢救伤员,没有报警,而是驾车离开现场。最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黄某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承担巨额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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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3年11月03日21时03分许,韦某仁在东罗镇琴凡村过完“丰收节”后,醉酒后(酒精含量:224.51mg/100ml)驾驶桂F****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国道322线由东(南宁方向)往西(凭祥方向)行驶,行驶至国道322线2206km+600m路段(扶绥县柳桥镇坡岭屯路段)时,与对向行驶的、蒙某贵驾驶装载猪饲料的桂A****2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发生碰撞,造成韦某仁受伤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三

2024年10月11日14时30分,韦某元驾驶桂A****1号小型客车沿县道521线由东门方向往东罗方向行驶,行驶至坝武屯路口时,适遇吴某佳在东罗镇那练村过完“丰收节”后,饮酒后驾驶桂F****7号二轮摩托车由坝武屯路口驶入道路,两车发生碰撞,导致吴某佳受伤及上述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扶绥交警、崇左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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