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过“清明”

财富   2023-04-04 16:12   广东  


清 清 爽 爽 过 廉 节

           

清明节——中国四大传统节日之一

           

清明风至

清廉随行

又是一年清明至

廉洁深航提醒您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廉洁、文明、安全过节


      又见新叶枝头绿,又是一年清明时。

     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既是祭奠逝者表达哀思的日子,也是踏青出游享受美好春光的好时机,同时也是党员干部容易产生违纪问题的重要时间节点。

     那么,哪些问题需要引起各位党员干部的重视呢?小廉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迷信之毒要祛除


     云南省纪委派驻省人大机关原纪检组组长罗廷才自封“活佛”,骗取500多万元扶贫资金建寺庙;贵州省财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冉茂文长期参加各种封建迷信活动,神化、鼓吹“仙祖”等迷信身份;湖南省常德市委原书记杨懿文经常烧香磕头,祈求菩萨保佑自己升官发财……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迷信不仅断送自身的发展,更对党的事业、人民福祉带来巨大伤害。

祛除迷信之毒,矫正“信仰偏离”,关键在于补足精神之钙。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加强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常抓不懈。

礼品礼金不能收

     河南省某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魏某某,先后担任乡党委书记、提拔为副县级干部后兼任县资源税费征管办主任。期间,他完全把征管办当成了自己的“提款机”,先后虚列开支侵吞公款110余万元,先后58次收取20余名下属工作人员的礼品礼金;为他人在安排工作、职务调整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上梁不正下梁歪,魏某某的错误“示范”,导致单位的一些党员干部或被动或主动地越过了纪律“红线”,带坏了队伍、污染了风气。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子开除党籍处分。


就是这样一个位不高但权很重的人,甘受贪欲驱使,在分管领域当起“一霸手”大肆敛财,最终跌入违法犯罪深渊。

不仅个人事业发展尽毁,也对任职地区、单位的营商环境和政治生态造成严重破坏。


违规吃喝不能办



     常德市石门县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二级调研员李九辉,在石门县财政局食堂违规组织公款吃喝,共支出12644元,其中白酒支出10720元。2021年至2022年,县财政局先后24次超标准公务接待,产生超标准费用19470元,李九辉参加相关公务接待活动,同意县财政局办公室用下属乡镇财政所提供的空白公函报销处理超标准费用。2023年3月,李九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六条  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经过持续整治,公款享乐奢靡、铺张浪费等问题总体上得到有力遏制,但高压态势之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顶风违纪。

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公车私用不可为




     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吴超平先后20次因私安排单位公车送其往返成都、雅安、米易等地,产生的费用6000余元用公款支付。此外,吴超平先后24次以前往省级部门汇报工作、到成都保养车辆等名义违规报销差旅、住宿等费用2.34万元。吴超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调,厉行勤俭节约是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内容,是管党治党的铁规矩、硬杠杠,不论我们国家发展到什么水平,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和规矩不能动摇。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是否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是否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把是否有过紧日子的实际行动和成效作为是否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


文明祭扫应牢记

《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共产党员必须履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的义务。面对清明祭拜中的各种不良风气,党员干部不但不应盲从,还要主动承担起引领新风尚的责任。比如,带头推广用植树、种花等方式取代焚香烧纸等旧风俗,积极倡导网上祭拜等新型绿色、安全环保的新风尚,做文明祭拜的参与者和引领者,让清明节真正“清明”起来。



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

拧紧“责任链”,戴上“紧箍咒”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树立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

让清明节更“清明”


QING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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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素材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编辑:王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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