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环评司司长首秀,明确环评改革发展方向

时事   2025-01-20 12:47   北京  

1月2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及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王志华回答记者提问。

裴晓菲:下面请王志华司长介绍情况。

 王志华:感谢主持人。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上午好!新春将至,年味渐浓,很高兴与大家相会,报告一年收获,展望努力方向。我代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对大家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一年来,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深化制度改革见成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源头预防的基础性制度,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三中全会要求“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作出全面部署,我部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管理规定,强化制度落实。排污许可是固定污染源监管的核心制度,三中全会强调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我部印发《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系统部署16方面任务,修订部令《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环评是源头预防的主体性制度,也是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从城市、园区两个层面开展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在重点城市探索环评文件标准化编制、智能化辅助审批,努力做到既“放得活”又“管得住”。

 二是服务经济回升向好有担当。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生态环境部门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个硬道理,将高水平保护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和重要支撑,持续加强重大项目环评保障。动态更新国家、地方、外资层面重大项目“三本台账”,采取专人负责、提前介入、定期调度、加强指导等措施做好保障。2024年我司审批引大济岷引水工程、长赣高铁、虎林到长春天然气管道、榆林煤化工项目等重大项目环评文件54个,涉及总投资9800多亿元,指导全国共完成环评审批12.95万个,涉及总投资21.9万亿元,有力支持“两新”“两重”政策落地。

 三是严格准入监管守底线。我们既重视在战略层面做好支撑和服务,也重视在战术层面把好关,在推动重大规划和项目落地建设的同时,防范根本性、颠覆性、不可逆的生态环境问题。严格“两高”项目准入和区域削减措施落实,全国1700多个煤电、石化、化工等“两高”项目,通过环评“以新带老”“区域削减”,可削减二氧化硫年排放量4.71万吨、氮氧化物6.27万吨、颗粒物2.61万吨、挥发性有机物1.32万吨,实现增产减污,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消除后顾之忧。通过优化选址、选线、严格保护要求,对各级各类法定保护区域累计实施2500多次避让、减缓、修复和补偿措施,切实维护生态安全。

总台央视记者:2024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并提出到202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请问生态环境部在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建设方面目前取得了哪些进展,今年准备在哪些方面进行推进?

 王志华: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24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锚定2025、2035两个时间节点,就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对新时期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具有重要意义。我部认真落实两办意见,制定有关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一是出台配套政策。制定出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成果制定—实施应用—调整更新—监督管理”全链条管理。组织开展动态更新,完善“一单元一清单”,进一步提升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效能。

 二是完善实施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细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截至目前,已有黑龙江、吉林等14个省份的省级党委政府出台配套措施。湖南还出台了管控单元划定技术规范、准入清单编制技术指南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地方标准。

 

三是加强实施应用。20多个省的信息平台对公众开放了查询分析功能。其中,浙江省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基础,连通集成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12个应用和300余万条数据,开发上线“浙里环评”数字化场景应用,截至目前,累计登录和点击量分别突破37万和57万人次,完成环境准入研判项目14万余个,实现便企利民。广西探索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支撑地方标准管理,利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平台,建立“分区管控-排放标准-污染管控”的协同应用路径,在海水养殖尾水排放地方标准中,对受纳海域、排放要求等方面实施更精准的分级分类管理。
 
三中全会《决定》将“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纳入“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重要任务。在上周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黄润秋部长代表部领导班子作的工作报告,明确就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作出部署,我们将从以下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不断完善法规制度。推动分区管控纳入生态环境法典。加强科学研究,健全以技术指南总纲为统领,以生态环境要素管控分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信息平台建设等专项标准为补充的技术标准体系。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指导地方将相关衔接要求纳入动态更新成果中,让分区管控方案“更好用”。
 

二是不断强化成果应用。加强信息化建设和数智化应用,推动相关管理平台联通和信息共享。加强与海洋、地下水等要素管理衔接,强化与环评、排污许可联动,完善源头预防体系,形成制度合力。推动分区管控成果在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严格环境准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健全源头预防体系、助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督察执法问题线索筛查等8大领域持续发挥作用,从源头上为优化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绿色标尺,推动各方面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爱用”。
 
三是不断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地方开展分区管控实施成效跟踪评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及时完善相关举措,补齐短板。采用大数据、卫星遥感等手段,对违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情形,加强监管执法,通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等抓手,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管用”。

南方都市报记者: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提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请问生态环境部在推进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方面有何举措?

 王志华:排污许可制是党中央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面作出的重大制度性安排。我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努力将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的核心制度,持续推进全面实行。具体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实现排污单位“全覆盖”。制订分类管理名录,发布80项排污许可技术规范、45项自行监测技术指南、22项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指导各行业有序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实现行业管理全覆盖,摸清家底,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夯实基础。将全国386.7万家排污单位纳入管理,其中核发排污许可证37.1万张,排污登记349.6万家,管控水污染物排放口25万多个、大气污染物排放口115万多个。

 

二是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推动制修订水、大气、土壤等八部生态环境相关法律,颁布《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完善排污许可法治基础。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指导地方依法将各环境管理要素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推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综合许可。
 

三是推进核心制度建设。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推动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联动。有序推动火电、钢铁等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衔接,目前火电行业已实现2200多家企业统一报表填报,做到“一个企业、一个口径、一套数据”。此前,火电行业生态环境统计、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共需企业填报472项指标,通过统一报表优化整合,仅保留361项指标,而且其中188项可直接通过排污许可平台自动带入、自动核算,或者通过下拉菜单字典式选取,大大减轻了企业和基层的填报负担。完善固定污染源自行监测监管机制,累计已有38万家企业监测数据通过许可平台统一登录、统一填报、统一公开。
 

2024年11月,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制定发布了《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突出环境质量改善主线,聚焦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推进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要素、全联动、全周期管理。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以落实《实施方案》为抓手,强化固定污染源监管核心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推动提质增效,切实发挥好排污许可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封面新闻记者:2024年,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改革的通知》,统筹部署了优化环评分级、分类管理的有关工作,请问目前进展如何?

 王志华:《通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环评这项生态环境源头预防的主体性制度提出举措。

 一是推动环评管理“放得活”。通过开展优化环评分类管理的改革试点,探索环评文件标准化编制、智能化辅助审批,为取消部分生产工艺简单、污染防治措施成熟、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环评积累经验。

 二是确保环评管理“管得住”。将“两高”等环境影响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权限调整至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环评对项目选址的指导,加强对环评改革试点行业的排污许可管理和执法监管。

 

目前,承担环评改革试点任务的13个省份均已组织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具体包括优化环评分类管理地市试点14个、园区试点16个,环评文件标准化编制和智能化辅助审批试点4个。
 
在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方面,相关地方正在制定实施改革方案,对试点取消环评的行业逐一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指引,明确环境准入要求;利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化成果,为企业提供选址指导服务;推进项目加快落地投产,做好排污许可及执法监管衔接。如福建省莆田市,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将制鞋业、木质家具制造、纸制品制造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取消报告表的编制及审批,并重点从废气VOCs 治理,固废存放、处置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便于企业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如浙江选取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等3个产业园区开展试点,在简化项目环评的同时,把实现从园区到点源的污染物排放量动态管理作为重要试点任务。我部成立部领导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指导组,对各地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指导。

 

在优化环评分级审批方面,根据基层能力实际情况,各省份积极优化调整省级、市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将环境影响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权限调整至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其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环评审批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区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在上级部门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具体工作。已有14个省份发布新版省级审批建设项目环评目录,其余省份正在加快履行程序。
 

近期,国办还印发了《“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要求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中,同步加强环评方面的业务指导和数据共享等支撑。下一步,我们将以深化环评改革为切入点,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落实,推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深入衔接,修订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名录,进一步减少项目环评审批数量,减轻基层和企业负担。

海报新闻记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请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环评在支撑和保障高质量发展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王志华:谢谢你的提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制度,要通过“明底线、划边框”,推动形成有利于引导高质量发展的机制。目前,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基本建立,全国共划定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单元共44604个,形成“一单元一清单”,明确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在此基础上,通过“建平台、树典型”加强对高质量发展的引导。
 

一是完善平台建设。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建设,制定平台建设指南和接口规范,加强国省两级平台互联互通,拓展应用场景,提升应用效能。例如,福建省运用分区管控数据平台指引县域产业链发展,优化化工、制药等重污染高风险行业产业布局。
 

二是加强典型引领。推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加强典型案例引导。2024年以来,围绕“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服务综合决策”“严格环境准入,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等8个应用方向,共征集实施应用案例223个。如重庆,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从实现数据互通、强化底线约束、加强空间衔接、协同管控要求等方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很有借鉴意义。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典型案例征集和宣传推广工作,不断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落地应用,发挥实效。
 

规划环评方面,以“强审查、优管理、促低碳”为抓手,保障高质量发展落地见效。一是严格审查。充分发挥规划环评优布局,调结构的源头预防作用,守好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如河北张家口经开区,通过规划环评优化了区域排污口设置,保障了水源地水质安全。
 

二是优化服务。对涉国家战略的产业园区、煤炭矿区、轨道交通等规划环评提前介入、主动帮扶,在坚守生态环境底线的基础上,为重大项目有序落地提供支持。例如,通过对西安市轨道交通规划环评的前期指导,优化规划方案,避让了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5处敏感目标,同时还减少了线路长度,节约投资约1.3亿元,实现了保护与发展的“双赢”。
 

三是深化改革。一方面,在国家重大战略区域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环评中,推动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加强对绿色发展方式的支撑引导;研究出台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技术指南,提出产业园区减污降碳的具体路径,引导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另一方面,推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制度衔接融合,探索建立污染物排放量精准核算、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机制,持续释放对入园建设项目简化的政策红利。

每日新闻记者:近几年来,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加强对环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但环评造假仍偶有发生。请问如何进一步加强环评造假的全链条防控?

 王志华:针对资质取消后环评市场出现的弄虚作假等问题,生态环境部始终坚持“零容忍”,严惩重罚、综合施策,既猛药去疴,严打典型案件,又努力完善机制,在制度和实践上取得突破,推动环评打假进入遏增量、清存量阶段。

 一是推动环评造假入刑。《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将环评造假纳入刑法定罪量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细化环评造假的定罪量刑标准。山东锦华案、江西展航案相继宣判,12名环评相关人员依法获刑,一些存量案件正在加快查办,对违法从业的单位和人员形成了空前强大的震慑。

 二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自2022年我部组织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将环评造假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已查处环评领域违法单位150多家。生态环境部门累计将550多家环评单位和540多名编制人员列入限期整改名单或失信“黑名单”,依法限制或禁止从业。

 三是强化常态化监管。落实从业异常预警机制,对编制环评文件数量畸高、高频变动从业信息的400多名环评工程师,组织靶向复核,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组织各地定期开展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对发现的问题,回溯编制、审批全流程,严格落实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技术评估单位和专家、审批部门四方面责任。升级环评文件智能复核系统,对全国新审批的环评文件实施智能监管。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相结合,推进标本兼治,既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又进一步深化环评领域改革,实现制度的整体优化提升。

 一是以高压态势严惩造假。着力推进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快存量环评造假刑事案件查办,持续形成震慑。

 

二是以改革方式减少造假。持续深化环评改革,构建与排污许可核心制度相适应的污染影响类项目环评管理体系,大幅压减环境影响不大、能够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的项目环评数量,减轻企业和基层不必要的负担。
 

三是以清理整顿铲除造假土壤。常态化开展“挂靠”环评工程师和“空壳”环评单位清理整顿工作,不断压缩违法环评单位的生存空间,规范环评从业行为,引导环评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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