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浙江金华
武义县一民房突然冒烟起火
消防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消防员到达现场后发现
着火建筑为
一幢2层砖木结构的房子
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
情况紧急
消防员立即展开扑救
经过紧张处置
现场明火被成功扑灭
据悉
着火房间是屋主平时堆放
家具等杂物的柴房
窗户处于常开状态
当发现着火后
户主立即让邻居报警
随即使用水盆、水桶等自行灭火
但无果
所幸消防处置及时
并未造成较大损失
那么
好端端的房子
为什么会突然起火呢?
一张纸,引来一场大火
原来,事发时
村里一名11岁的男孩
悄悄拿了家里的打火机出门玩
在经过这条街时
用打火机点燃了随身携带的纸巾
因为纸巾燃烧速度过快
男孩害怕烧到自己的手
立即将其甩开
没想到,纸巾通过窗口
飞入了旁边的民房
引燃了屋里堆放的杂物
男孩
看到那个房子火着得越来越大了,我特别害怕,就赶紧跑回家告诉爸爸了。我以后再也不玩火了。
他这几天有点感冒,就备了点纸巾在身上,打火机是我放在家里的,他平时也不玩打火机的,这次确实是我疏忽了,以后一定注意。
孩子父亲
相关案例
孩子玩火,酿成大祸
过往触目惊心的案例
早已为我们敲响警钟
8月底
湖南娄底一小区突发大火
导致约300米长的水管全部烧毁
2辆车被烧报废,5辆车轻微受损
附近23户居民家中不同程度受损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为354848元
事后消防员走访调查
还原了这场事故背后的
荒唐真相
9岁小孩隆某某
在路边捡到一个打火机
出于好奇和贪玩
和另一名7岁小孩邹某某
在附近捡了一些枯叶和塑料袋
放在管道上点燃
点燃后
俩孩子用水瓶去接水灭火
但火势越来越大
早已失去了控制
目前相关赔偿事宜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对小孩玩火造成火灾事故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作为家长
一定要时刻保持警惕
积极教给孩子各类安全知识
告诫孩子不要玩火
这些事关孩子安全的事项
家长们一定要仔细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