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18时30分许,广东中山文昌路某小区楼顶着火,接警后,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经观察,现场起火的是纸皮等杂物,据现场知情人反映,疑为一男子刘某因家庭矛盾喝醉酒放火点着该楼顶堆放的杂物。事后,肇事者刘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2023年4月,一女子因感情不顺,酒后竟将出租房的窗帘点燃,并在已经起火的情况下将打火机投入火苗中。火势蔓延造成屋内窗帘、临近床铺及多处杂物严重烧损,所幸火势被房间内的防火喷淋装置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最终,该女子因犯失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纵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纵火行为无论是出于报复
泄愤还是其他不良动机
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故意纵火触犯刑法,放火罪危害公共安全,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据刑法规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转自:“北京东城应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