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突出对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的培养,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校设立“伟人之托”奖助学金。为充分发挥“伟人之托”奖助学金的激励作用,现将湘潭大学2024 年“伟人之托”奖助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体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及奖助金额
(一)奖学金
名额 6 人,金额 4000 元/人。每班限推荐 1 人参评。
(二)助学金
名额 11 人,金额 2000 元/人。每班限推荐 1 人参评。
三、申请条件
(一)奖学金
1.参评学生必须为我院在籍在校全日制2021、2022、2023 级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信念坚定,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及学校的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品德高尚。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上进,成绩优异,上学年综合测评排名专业前 30%、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 80 分以上、且所有课程无挂科记录。
4.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5.同时获得政府奖学金和校学年综合奖学金者、同时获得政府助学金和校友奖助学金者,自获奖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参评“伟人之托”本科生奖助学金。
(二)助学金
1.参评学生为我院在籍在校全日制 2021、2022、2023、2024 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 2024-2025 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已入库未获得其它助学金者优先)。
2. 家庭经济情况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4)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7)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者。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行为文明,品学兼优,生活俭朴,懂得感恩。
4.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5.同时获得政府奖学金和校学年综合奖学金者、同时获得政府奖助学金和校友奖助学金者,自获奖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参评“伟人之托”本科生奖助学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获得湘潭大学“伟人之托”本科生奖助学金:
1.有不诚信记录,如考试舞弊、申请材料不实等;
2.无故欠缴学费者;
3.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情形者。
四、评选程序
(一)申请
1.湘潭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下发通知,启动奖助学金评选;
2.根据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本科生自主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填写《2024年“伟人之托”本科生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支撑材料,且需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前在湘潭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中(湘大官网→信息门户(https://portal2020.xtu.edu.cn)→学工系统→学生资助→资助管理→学生资助申请→选择申请项目)线上完成申请并上传《申请表》附件;各学生班组织申报和评比,并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评选小组,严格审核申请人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推荐学生的相关申请材料上报学院;
3.同时符合奖助学金申请条件者,每人仅限申请一项,不可重复申请。
(二)评审
1.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汇总审核申请材料,并召开会议进行评审;
2.学院将获奖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统一签署意见并盖章,提交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学院报送的评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对获奖名单公示 5 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统一填报,提交奖助学金提交单位;
6.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三)发放
1. 学校将当年度“伟人之托”奖助学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不发放现金)。
2. 获“伟人之托”本科生奖学金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1.2024 年“伟人之托”本科生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需提交纸质档及电子档,一式两份);
2.商学院 2024 年“伟人之托”本科生奖助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需提交纸质档及电子档,纸质档需经班主任签字,一式一份);
3.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成绩单为新办公楼打印的盖章版,新生提供高考成绩单,汇总表及申请表上所写获奖及荣誉、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等均需提供支撑材料,需提交纸质档,一式一份),复印件需经班级负责人审核原件后经班主任签字确认(或上交材料时携带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4.请各班级将所有纸质档材料于2024 年11月 5 日下午17:30前报送至商学院新楼 9-261 办公室,并将汇总后的附件1、附件2电子档打包发送至sxyxgbzzgz@163.com(邮件主题命名:年级专业班级全称+2024 年“伟人之托”奖(助)学金申请)。
5.请申请人务必于2024 年11月 7 日前在湘潭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中(湘大官网→信息门户→学工系统→学生资助→资助管理→学生资助申请)线上完成申请并上传《申请表》附件。
湘潭大学商学院
2024 年 11 月 1 日
附件:
1. 2024 年“伟人之托”本科生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xlsx
2. 商学院 2024 年“伟人之托”本科生奖助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xls
(请大家区分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