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商学院关于做好湘潭大学 2024 年“创维栋梁”助学基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育   2024-11-03 23:58   湖南  



各班级: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发奋成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创维集团出资与湘潭大学共同设立了“创维栋梁”助学基金。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体全日制在籍本科生(2021 级、2022 级、2023级和 2024 级在籍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及金额

名额:本科生 3 人;金额:4000 元/人。

三、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 50%,参评当学年度必修课程成绩没有不及格科目;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在同等条件下,已入库未获得其他助学金者优先。

四、评选程序

1.下发通知。学校下发通知,启动湘潭大学“创维栋梁”助学基金评选。

2.学生申请。请各班级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于 11 月 6号上午 11:00 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2024 年“创维栋梁”助学基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3,以下简称《申请表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且需在湘潭大学信息门户(https://portal2020.xtu.edu.cn)中的“学工系统(学生端)”同步进行线上申请,并上传《申请审批表》附件(操作流程:湘大官网→信息门户→学工系统→学生资助→资助管理→资助申请;如遇账号或技术问题请咨询网络中心)。

3.学院(部)初审公示。各学院(部)严格按要求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初审名单在本学院(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部)统一签署意见并盖章,将评审材料提交至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审定。学生工作部组织对学院(部)报送的评选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1.请各班级于 11 月 6 日上午 11:00 前将《2024 年“创维栋梁”助学基金申请情况表》(附件 2,一式一份)、《2024 年“创维栋梁”助学基金申请审批表》(附件 3,一式两份,所写情况均必须有证明材料)、《2024 年“创维栋梁”助学基金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 4,一式一份)纸质档并附成绩单及其它证明材料报送 至 商 学 院 新 楼 9-258 办公室,电子版发送 至 xgbzxj201@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请以年级+专业+班级+“创维栋梁”助学基金申请的格式命名)。

2.成绩单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纸质档,所有证明材料均用 A4 纸打印,成绩单为新办公楼打印的盖章版,新生提供高考成绩单,复印件需经班长严格审核原件后由班主任签字确认原件已核,或交材料时携带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3.所有的材料填写请严格参考《2024 年“创维栋梁”助学基金本科生评审注意事项》(附件 5)。 

湘潭大学商学院

2024 年 11 月 2 日


附件:

1.湘潭大学“创维栋梁”助学基金评选办法

2.2024 年“创维栋梁”助学基金申请情况表

3.2024 年“创维栋梁”助学基金申请表审批表

4.2024 年“创维栋梁”助学基金学生基本情况汇总

5.2024 年“创维栋梁”助学基金评审注意事项


(附件内容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输入提取码”8prg“进行下载)
来源|湘潭大学商学院
排版|熊昕
责任编辑|王轩 谷凤昌
指导老师|李湘晴
主审|杨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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