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就医体验] 伊犁州妇幼保健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公示

文摘   2024-09-30 23:19   新疆  

为简化患者就诊环节、缩短就医等候时间,减轻就医负担,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检验,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群众看病就医体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伊犁州妇幼保健院全面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一、结果互认基本原则和要求

1.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状况,开展医疗机构间检验结果互认。

2.所有纳入互认范围的检验、影像及超声资料必须达到国家或地区规定的质量标准,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在互认过程中,必须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不受影响。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循互认原则和要求,对符合标准的检验、影像及超声资料予以认可,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4.对认可的外院检查、检验结果均应在病历中记载。记载内容除检查、检验结果外,还应包括检查机构名称、检查日期、检查号等项目;对于住院病人外院原始检查、检验资料须留存于病历中以备查。

5.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幅度较大;检查、检验项目意义重大(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等原因需重新检查的,须向病人明确说明,并将复查依据在病历中予以记载。其中,对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项目(费用较高者),须得到患者或家属的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互认内容

(一)医学检验结果互认: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互认基本原则和要求的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并在未经医学干预的时限要求内的血细胞分析、尿液化学分析-仪器法、临床生物化学、临床免疫学、临床微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等6个方面的40个项目。

(二)医学影像资料互认: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互认范围、互认基本原则和要求的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普通放射线检查包括普通平片、CR、DR;使用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项目,包括PET-CT、PET-MRI、SPECT、CT、MRI等298个子项目。

(三)医学超声资料互认: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互认适用范围、互认办法的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心脏疾病检查、颈部血管检查(定性诊断)、肝胆胰脾肾脏器检查、前列腺疾病(前列腺增生)检查、妇产疾病检查、浅表脏器检查等6个方面的41个子项目。

三、互认范围

(一)同级互认。同级公立医疗机构之间符合互认清单内的检验、影像、超声检查检验结果,可予以认可。

(二)跨级互认。对上级公立医疗机构之间互认清单内的检验、影像、超声检查检验结果,应予以互认。

(三)集团互认。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之间互认清单内的检验、影像、超声检查检验结果可互相认可。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可列入互认范围或不受互认限制

(一)因病情变化,已有的检验结果、影像检查结果、超声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如与疾病诊断不符合等);

(二)检验结果、影像检查结果、超声结果与疾病发展关联程度高、变化幅度大的项目;

(三)检验项目、影像检查项目、重新复查超声项目对治疗措施选择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四)检验结果、影像检查结果、原超声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

(五)在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

(六)患者或其监护人要求做进一步检查;

(七)健康体检者(包括入学、就业、征兵体检)公务要求、交通事故、各类纠纷等影像检查项目;

(八)办理临床医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

(九)涉及司法、伤残、病退及医疗纠纷的项目;

(十)其他情形确需进行复查的;

(十一)其他符合诊疗需要的不可预测情形。

温馨提示

请就诊患者及家属妥善保管检查检验结果,到院就诊时主动提供完整检查检验资料(包括完整影像资料),便于医师查阅和归入病历存档。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妇幼保健院
设有儿童保健科、儿童康复科、妇女保健科、产后康复、产科、妇科、新生儿科、儿科、乳腺科、眼科、影像科、口腔科、生殖中心、病理科、美容科等学科,是伊犁州产前诊断及筛查、生殖辅助、新生儿疾病筛查、宫颈癌筛查、乳腺癌筛查等六大伊犁州医疗专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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