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苏州高新区(义务段)学生资助政策问答
问:我区每个学段都有学生资助项目吗?
答:是的,目前我区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比较健全,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从学前教育到普高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高校学生资助请咨询各高校)
问:非本地户籍的学生可以申请资助吗?
答:资助只与学籍有关,与户籍无关。非本地户籍的学生不影响申请资助。
问:家中不止一个孩子,都可以申请资助吗?
答:如果家庭经济确实困难,都可以通过孩子所在学校申请。
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有哪些?
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学生属于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2)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
(3)学生户籍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和学校收费标准。
(4)学生家庭收入和资产、负债状况。
(5)学生家庭赡养老人和抚养其他就学子女等负担情况,劳动力文化和职业、收入情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
(6)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合理性。
(7)学生本人健康状况等。
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流程包括:
(1)提前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会在新学年开学后,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同时宣传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2)学生或监护人申请。学生或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认定申请。
(3)学校认定。学校认定小组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核实。核实形式包括参考相关证明材料、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
(4)结果公示。学校会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问:义务教育学校有哪些资助政策,怎样获得?
答:义务教育阶段是免学费的,我区还免费提供教科书(包括作业本、学生字典)。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生活补助。
问:符合什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义务教育生活补助?
答:属于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因受灾、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人均年收入低于苏州市两倍低保标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问: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答:区定资助标准是每生每学年初中2100元、小学1600元。
问: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经费什么时候发放?
答:生活补助按学年申请,同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每学年新学期开学后学生向学校申请,经学校认定后确定资助名单,并分学期发放补助,最迟应于每学期结束前将生活补助汇入受助学生(或家长)银行卡中。
学校资助工作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电话:0512-66719377
苏州市浒墅关中心小学校
2024年9月
文稿来源:苏州高新区教育局
编辑:谢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