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转自|北京人社
近日,国务院公布决定2025年起,全体公民法定节假日增加2天
市人社局温馨提示职场人,要关注工时和工资计算方式变化,这样才能更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定节假日增加自己的工时有没有变化,取决于自己的岗位适用何种工时制。
我国的工时制度主要分为三种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采用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点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特殊工时制度。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
所以,如果你是不定时工作制,那么法定节假日增加对你的影响不大
下面咱们重点说说标准工时制和综合工时制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休息日)÷12=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x8小时)
2025年新增2天法定节假日,不会影响月工资计算中的“21.75天”这个数字,因此工资的计算方法不变。
随着法定节假日的增加,年工作日会相应减少。对综合工时制的劳动者来说,工作时间发生变化,工资计算则会有影响。
经计算:
2025年工作天数:(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天
月工作天数:248天÷12个月=20.67天/月
年工作时间:248天x8小时=1984个小时
即从2025年1月1日起,月工作天数将由原来的20.83天变成20.67天。年工作时间从2000小时减少到1984个小时。
法定节假日增加影响加班天数但加班工资计算公式不变
因为加班费以日工资和小时工资为基础计算,而日工资和小时工资计算公式不变,所以加班费计算公式不变。
依据劳动法规定,在标准工时制下,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时制员工2025年春节加班,加班费这样算——
除夕至初三加班,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300%×加班天数;
初四至初七加班,为休息日加班,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200%×加班天数。
需要注意的是,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不能以补休来代替加班工资。
综合工时制员工从2025年1月1日起,月工作天数将由原来的20.83天变成20.67天。年工作时间从2000小时减少到1984个小时。
假设综合工时制劳动者年实际工作时间是2000小时。如果放在2024年,超过2000小时才算加班;但如果是2025年,年实际工作时间超过1984小时的部分,企业需要依法支付加班费。
当然,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下,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企业仍需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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