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年有余庆元旦,风清气正迎新春。新年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坚守重要节点、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全省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员工要自觉学习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抵制享乐奢靡歪风,常怀党纪国法敬畏之意,固守清正警醒律己之心,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筑牢“底线”,经受住“廉关”考验,廉洁过节、文明过节、节俭过节,严格做到“九个严禁”共同营造一个廉洁文明、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一是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
二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旅游活动。
三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或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酒驾醉驾,违规租用、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
五是严禁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或参与其他形式的吃请活动。
六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七是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八是严禁违反节日值班值守制度、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严禁不担当不作为、滥用权乱作为。
九是严禁在节日期间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表面文章,增加基层负担。
省教育厅党组
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2024年12月31日
本文转自 贵州教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