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再优化与新提升是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激发市场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任务。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包头打造“包你满意”城市营商环境品牌、全力推进“两个稀土基地”建设、服务“3+5+N”重点产业集群招引、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为全面反映全市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担当与作为,包头市中院开展全市法院系统2024年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案事件”评选活动,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基层法院、市中院各部门的推荐材料,经初步筛选出30个案事件作为候选对象,即日起发起网络投票活动,请伸出您的“金手指”,轻轻点击,选出您心目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案事件”,共同助力“包你满意·法安鹿城”司法服务品牌建设。
即日起至12月17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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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多选)
市中院发出房地产领域、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司法建议书
【选报单位】
市中院民一庭、民五庭
【关 建 词】
司法建议、延伸服务触角、协同治理、防范化解风险
【推荐理由】
司法建议虽是司法领域中的“小切口”,但做的是社会治理的“大文章”,特别是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更是落实“抓前端、治未病”要求的重要手段,也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2024年伊始,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发出1号、2号两份司法建议书,获得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肯定,引起各有关单位的高度重视。
包头市两级法院充分认识协同推进房地产领域和信用卡纠纷源头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1号、2号司法建议,市中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民一庭、民五庭主动加强与住建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络,及时传达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建议精神,系统分析全市法院建工及房地产领域、金融领域案件审理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共同交流探讨问题解决路径,着力构建法院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间的良性沟通机制,合力化解系统性风险。经过对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受理的建工类案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类案件、金融借款合同及信用卡纠纷案件进行全面梳理,系统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针对案件背后反映出的行业监管漏洞及暴露出的金融机构经营风险,市中院民一庭、民五庭分别向相关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发了包头中院2024年1号、2号司法建议,从源头上减少类案多发高发,帮助行业堵塞行业监管漏洞。
司法建议制发后,市中院与被建议单位积极配合推动建议落地落实。市中院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建立住建领域“点对点”诉调对接机制,并将包头市房地产业协会、物业管理协会、建筑业协会纳入市中院特邀调解组织名册,进一步充实住建领域专业解纷力量,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就司法建议中提到的具体建议给予书面回复,提出联合惩戒及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的构想,正在进一步推动落实。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局包头分局就市中院司法建议书中提到的具体案例开展核查工作并采取了相应监管措施,研究改进工作举措,在强化金融借款和信用卡业务监管、优化考核指标、加快债权回收等重点开展工作。
同时,市中院还在此基础上指导各基层法院结合各自案件审理情况,在综合研判后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制发司法建议,形成“全市联动”的生动局面,推动建议内容落地落实,合力化解系统性风险。如九原区法院基于近年来该院受理的房产物业领域纠纷上升趋势明显、相关领域前端风险预防与化解机制不尽健全的现状,向九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司法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在九原区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成立了“九原区房地产和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同推进商品房销售和物业服务管理领域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市中院就上述落实最高人民法院1号、2号司法建议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向市委进行了专项报告,该报告得到了丁绣峰书记的认可和重要批示。在自治区高院举办的全区优秀司法建议评选活动中,两篇司法建议获评优秀。
全市两级法院开展“金融砺剑”专项执行行动
【选报单位】
市中院执行局
【关 建 词】
专项执行行动、金融砺剑、执行难
【推荐理由】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政法工作会议、全区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依据全区法院开展金融专项行动的要求,市中院开展了全市法院“金融砺剑”专项执行行动。
全市两级法院成立“金融砺剑”专项执行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行动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察落实、信息统计、舆论宣传、总结报告。行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全面摸排涉金融案件底数,建立工作台账。第二阶段,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着力化解涉金融案件。第三阶段,总结检查专项执行行动,形成经验报告。
“金融砺剑”专项执行活动亮点频出:一是集中优势兵力打好“组合拳”。全市两级法院全院动员,在全院范围内充实调配精干执行力量,集中优势兵力打“组合拳”、“歼灭战”,做到有分工有配合,形成了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团队作战、挂图攻坚的强大合力。二是将专项活动作为“一号工程”。各院将专项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在启动仪式上市中院院长进行了动员讲话,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方案,狠抓贯彻落实,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三是及时传播法院执行“好声音”。全市法院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充分运用专刊、简报、短信、函件等形式,将法院执行工作的最新动态、最新成果,及时报送辖市、区政法委;重大执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同参与和见证,形成了声势浩大的宣传阵势。
“金融砺剑”专项执行活动成果显著。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全市法院共执结涉金融案件1996件,执行到位5.08亿,强化网络司法拍卖,成交金额3.57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597.57万元。助力蒙商银行和16家地方法人银行处置问题资产清收,开展地方银行不良债权清收专项行动,共清收1.65亿元。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两级法院不断创新执行举措、强化执行措施,精准出击、形成震慑,最大限度的保障和实现金融债权、化解金融风险,助力地方金融机构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为我市在全国百强城市中争先进位、重回历史最高水平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第二届“呼包鄂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经验交流会召开
【选报单位】
市中院民四庭、石拐区人民法院
【关 建 词】
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经验交流
【推荐理由】
2023年9月15日,“呼包鄂乌”四地中院共同签署了《“呼包鄂乌”跨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为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好新质生产力的实质内涵,展示“呼包鄂乌”四地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取得的成效,2024年包头中院主办第二届“呼包鄂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经验交流会,会议由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法院承办。“呼包鄂乌”四地法院积极探索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767件,审(执)结1578件,结案率89.3%,让知识产权审判在全新轨道上提质跃级。不断提升“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水平。
会议围绕“新质生产力视角下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之路”主题,从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邀请各界嘉宾共襄盛会,通过现场考察、案例发布、互动交流、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新思维、新做法、新经验的碰撞,探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路径、新模式和新未来,“呼包鄂乌”四地法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协作意见》,发布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LOGO,为内蒙古地区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经验交流会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积极应对新质生产力发展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的新需求新挑战。四地基层法院分享的“三服务三促进”工作机制、“知行青城”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和普法品牌、“五步审判思路”、“康法护航”“12345”综合服务体系、“三合一”工作机制,形成诸多宝贵经验,积极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新格局,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四地智慧”,为区域协同发展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
经验交流会进一步加强了“呼包鄂乌”法院的交流协作,共同为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共收到四地8家法院报送典型案例30篇,案件类型涉及14种类型,通过典型案例评选小组层层评选,共选出10篇优秀典型案例,其中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4个。四地法院聚焦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最新趋势,深刻探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实践与思考,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了思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创新就是服务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将依托协作意见,不断加强四地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交流与协作,积极探索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拓宽诉前调解的“多元通道”,优化繁简分流的“双轨机制”,深化“三审合一”的“改革路径”,培塑专业复合的“法官梯队”,打造共享交流的“学术平台”,以“五步方略”深耕厚植、履践致远,营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呼包鄂乌四地深度合作,实现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卜尔汉图法治新“枫” 赋能营商环境
【选报单位】
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关 建 词】
枫桥经验、多元解纷
【推荐理由】
近年来,昆区法院卜尔汉图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和保障包头昆都仑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的重要支点,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格局,以司法保护赋能生产力发展。
一是以审判团队为核心,以法官工作站为依托,以特邀调解员为抓手,充分发挥专业指导、现场普法、综合治理等作用,共同打造涉企纠纷诉前调解平台,实现以“调”降“诉”。二是通过不定期对辖区企业走访,动态掌握企业司法需求,开展法律指导服务,逐步形成了“巡回法庭+法官工作站+特邀调解员”的解纷新模式。三是积极推动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积极落实繁简分流机制,更加快捷、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作为审判体系的“神经末梢”,卜尔汉图人民法庭将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发挥化解矛盾、服务企业的前沿阵地作用,在“快”字上全力以赴、在“好”字上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审判效率,做实做深审判工作现代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
全区首家律师诉讼服务保障中心落地昆区法院
【选报单位】
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关 建 词】
全区首家诉讼服务保障、法律职业共同体
【推荐理由】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政法委在包头市召开的“全区司法公信建设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场会”精神,有效解决律师的执业难题,建立一站式的律师与法官、法院的联络机制,兼顾规范执业行为、诚信诉讼等问题,建立“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律师与法官、律协与法院的诉讼保障机制。2024年4月17日上午,自治区首家律师诉讼服务保障中心落地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制定了《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律师诉讼服务保障中心工作方案》,建立4项工作机制,提出12项工作举措,制定10项承诺;线下设立意见箱、线上畅通反馈渠道,建立起收集和解决问题的机制,让沟通和联系更加常态化和便捷化,让保障律师诉讼服务的工作做出成效。进一步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法院的工作机制不断扩充和完善,切实保障律师更快捷、更深入参与诉讼的权利。
昆区法院开创性地建立律师诉讼服务保障中心是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更高要求的现实需要,也是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的重大举措。同时以律师诉讼服务保障中心为支点,持续探寻依法服务律师履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更优解”,积极搭建法官、律师职业间良性有序互动的桥梁,推动新型“法”“律”关系职业共同体建设和发展,形成优势互补、专群结合、融合发力的多元共治格局,进一步推动法治建设、提升司法公正,努力为诚信建设和营商环境贡献强大法治力量。
物业纠纷诉调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信用评价体系
【选报单位】
青山区人民法院
【关 建 词】
物业纠纷、企业信用
【推荐理由】
依据《包头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评价包括对其基本信息、经营业绩、良好行为、业主满意度以及不规范行为等五个方面的信息进行采集、录入、认定、计分、评价,并据此确定其信用等级。青山区法院房产物业法庭与青山区住建局及包头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协商,将诉前调解及诉讼过程中发现的物业服务不到位问题制作《物业服务企业不规范行为通告函》发送给青山区住建局、包头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及包头市物业管理协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由主管部门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时酌情予以扣分。
首创性将物业纠纷诉调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信用评价体系,畅通法庭与政府职能部门的交流协作,有效整合行政与司法职能资源,提升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以法治规范助推企业平稳长久运行。物业服务企业对于诉前调解阶段调解员反馈的问题及法院在诉讼阶段要求整改的服务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物业纠纷调解成功率及服判息诉率有所提升,业主居住幸福感及司法获得感亦有所提升,物业纠纷从源头上得到化解。
建立“议、谈、调、讲、访”五言工作法
【选报单位】
土右旗人民法院
【关 建 词】
枫桥经验、多元解纷、五言工作法
【推荐理由】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美岱召人民法庭通过转变司法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探索出“议、谈、调、讲、访”化解婚姻家事纠纷五言工作法,深刻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遏制辖区涉离婚、高额彩礼等纠纷的增长势头,实现近五年辖区高额彩礼纠纷“零出现”,婚姻家事案件量下降21.35%。同时入选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七典型案例,在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美岱召法庭充分发挥作为司法为民最前沿阵地的优势,总结出与辖区党委政府工作相融合、优化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方法,有利于辖区社会稳定,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议”诉求,深化社会治理。依托辖区的“小院议事厅”、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村民议事渠道,结合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敕勒川解纷”小程序随时接收“议”事需求,共计为“议”家事纠纷提出源头化解意见20余条。与美岱召镇信访部门、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联合组建“美岱召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与各村干部及调解员建立常态化联络,做到常了解、常商议、常调解、常规范。二是“谈”心事,做细心理辅导。通过心理调解室,联合专业调解员、旗妇联及经验丰富的法官开展婚姻家事纠纷心理咨询辅导33次,以专业、柔性的人文关怀助力婚姻家事纠纷调和及未成年人保护。发动群众力量对婚姻家事纠纷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辖区有“美云调解室”“乐义调解室”,调解员不仅“坐诊”而且主动“上门问诊”20余次,及时为当事人解心结、释法结。
三是“调”纠纷,推动多元解纷。以“包融共治”多元解纷品牌为指引构建多元解纷格局。深化“政协+法院”多元解纷,将政协委员纳入解纷“朋友圈”,特邀参与婚姻家事纠纷调处,有效将政协委员联系群众优势与法院维护公平正义、指导调解优势相结合,使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3年8月,自“政协+法院”美岱召人民法庭调解点设立以来,政协委员参与婚姻家事诉前调解案件26件,调解成功19件,成功率73.1%。。贯彻执行旗法院与旗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妇联联合制定的《关于家事纠纷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调处群众关心的每一件“小案”,发挥法院促调解纷作用,逐步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调纷止争格局。
四是“讲”法治,引导村规风尚。法庭发挥前沿阵地作用,详“讲”新规、细“讲”风尚,强化彩礼前端治理,将婚姻家事案件的巡回审判搬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以案释法,结合案件讲解婚姻家事案件及彩礼纠纷新规,发挥教育警示作用。指导修订村规民约,以法治助力推行婚俗改革,助力辖区何家圐圙等村完成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发挥党员干部和乡贤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典型案例宣讲选树活动,用身边的榜样来影响、带动群众,以“和”为贵,引领婚俗新风尚。
五是“访”效果,精确监管预防。法庭从婚姻家事矛盾产生到化解全程动态跟踪,及时回“访”,精确防控,防患于未然。一方面践行家事回访制度,以“访”确保履行。建立家事调解案件档案库,通过实地家访、社区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累计督促17位当事人按时履行离婚、赡养、抚养等协议确定的义务,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排查婚恋家庭风险隐患,以“访”精准预防。以“一村一台账”方式,针对婚姻家事纠纷隐患形成排查登记、流转办理、跟踪回访等规范程序,动态跟踪,精准施策,最大限度使得婚姻家事纠纷化解在萌芽。
深化执行联动 破解执行难题
【选报单位】
固阳县人民法院
【关 建 词】
执行联动、拒执罪、诚信建设
【推荐理由】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执行工作协同联动,共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新格局,4月份固阳县人民法院牵头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共同发布《固阳县人民法院、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固阳县公安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严厉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妨害公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虚假诉讼等犯罪行为。同时分别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印发了《建立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联动机制的工作方案》《关于建立执行协作联动机制的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固阳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人次,通过公安研判当事人轨迹信息146人次,有效发挥“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良好效果,切实强化了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的聚合力和影响力,推动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力营造“主动履行扬诚信,失信拒执必打击”的执法办案环境。
固阳县公检法三机关联动执行,凝聚打击拒执犯罪的共识,形成打击拒执的合力,确定统一的拒执案件标准,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持续保持打击“老赖”的高压态势,让逃避执行者无处遁形。实现“查找精准快捷、扣押便利及时、移交顺畅有序、配合紧密依法”,有效破解制约执行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性和源头性问题,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做实“公正与效率”,切实强化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的聚合力和影响力。
“三长”联治为借款合同纠纷源头治理保驾护航
【选报单位】
九原区人民法院
【关 建 词】
“三长”联治、社会治理
【推荐理由】
九原法庭麻池法庭创新开展“庭长(法庭庭长)十警长(当地派出所)十司法所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机制,即组建“三长治理小分队”,通过“警司联调十司法确认”模式,将纠纷调解工作与民事诉讼程序相衔接,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形成“一档双愿三免四当场”的“1234”长效机制,即落实“一档一案”、“双方自愿”原则,通过“免收调解费、咨询费、诉状费”,做到“当场调解、当场履行、当场结清案款、当场握手言和,构建起联合联动办公、联合联动办事、联合联动接访、联合联动调处的调解模式。
在包头市九原立农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陈家圪堵村村民的3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九原法院麻池法庭运用“三长”联治,“三长”直接现场进行调查调处,共同监督引导民间资金流动,明确民间借贷利率受保护界限,同时对涉案11名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和目前的生活动态轨迹顺利进行了逐一核实,效果显著。该案涉及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南郊联社、村镇银行、蒙(包)商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有效地提升调解成功率,构建起矛盾排查、纠纷预警、矛盾调解大格局。
以司法建议为手段破解企业法定代表人“涤除登记”难题
【选报单位】
东河区人民法院
【关 建 词】
司法建议、全市首例、涤除登记
【推荐理由】
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少破产企业、“僵尸”企业,由于法人难以做出有效决议,导致原法定代表人“不在其位,而任其职”,并因此受到限制高消费、被列为失信人员等不利影响。
2024年东河区法院受理了张某申请办理涤除职务工商变更登记案件。为有效破解公司法定代表人辞职、离任后涤除登记难题,顺利推动同类型案件有效化解,东河区法院针对该案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响应,经过多次深入沟通,双方研究出了涤除法人代表登记的可行性,并敲定了协助执行的解决方案。通过与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政务服务平台沟通协调,为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审批账号中成功添加“协助涤除”业务模块和使用权限,登记注册工作人员可通过该业务模块实现“涤除登记”,最终该案顺利执行,成功完成了工商登记信息涤除工作,解决了张某的“卸任”难题。同时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依法做好涤除公司高管人员备案保障工作的通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完善涤除登记备案工作机制,积极协助法院执行法定代表人的经营主体登记事项,有效破解公司法定代表人离任后涤除登记难题,让“执行难”变得“不再难”。
透过个案以问题为导向发现共性问题,延伸审判执行服务触角,持续做好审执“后半篇”文章,东河法院发出全市法院首份“涤除登记”司法建议书,以司法建议“小切口” 做好营商环境“大文章”,切实以“审判之力”助推营商环境再优化。
来源 | 研究室
审核 | 张树清 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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