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保课堂 | 一个人可以领两份养老保险待遇吗?

政务   2024-11-21 17:01   江苏  






案例介绍

老王(男性)在某市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某市累计缴费已满15年,2024年11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同期,老王的家人为其在省外老家办理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累计缴费年限有15年。


提问

Qustions

&

解答

Answers


Q

老王可以领两份养老金吗?


不可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人社厅发〔2019〕94号)规定,如果出现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情况,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给本人,重复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予退还。

A



Q

哪些情形属于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1.重复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2.重复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重复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

4.重复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重复领取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

6.重复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A



Q

如果已经发生了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怎么办?


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应尽快自觉、主动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配合办理相关清退手续。

A



温馨提示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于当事人拒不退还多领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稽核科 养老支付科

编辑:吴卫琴 张文佳

审核:丁亚东 钱   晶

主审:周振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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