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2025年天津市水务局所属12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74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精神,制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退役士兵和高层次人才。
1.应届毕业生
(1)2025年当年毕业的人员,2023年、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2)按照天津市相关文件规定,其他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2.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指具有我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3.高层次人才
本方案中高层次人才指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天津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计划》。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继续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对于报到时仍不能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以报名起始日零时为基准,具体为:30周岁以下,即1994年2月9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84年2月9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的有关要求;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9.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2月5日,报考人员可登陆天津市水务局网站(https://swj.tj.gov.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查询。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5日9:00
笔试缴费时间: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7日9: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有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网站查看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尽早报名,避免最后集中报名。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除面向高层次人才招聘的岗位以外,其他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月19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要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时间:2025年2月9日-2月16日(9:00-11:00、14:00-16:00),办理地点: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评价中心(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咨询电话:022-28013603。
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除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以外,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100分)。其中,《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和技能。《综合知识》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常识和写作水平。《综合知识》按照岗位职责,分为4个类别,分别为文字综合类、财会类、计算机类及医疗保健类,招聘岗位具体考试类别详见附件招聘计划。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查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3月1日
下午:13:30-15:00 职业能力测验
15:30-17:30 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财会类、计算机类、医疗保健类)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3:3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需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带照片)。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根据考试难易程度、岗位要求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未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月24日,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面向高层次人才的岗位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资格复审合格后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环节;其他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持岗位所需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市有关规定,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再递补。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 报名表(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
2. 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原件与复印件;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及学信网有效期内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境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 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5. 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退役军人的提供);
7. 诚信承诺书和回避承诺书(本人签字);
8. 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岗位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材料将以发送手机短信或拨打电话方式通知,请务必保持报名联系方式畅通。
(三)面试(考核)
1.面向高层次人才招聘的面试考核
面向高层次人才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由招聘单位自主组织,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程度。满分为100分,面试考核成绩保留2位小数,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其他岗位的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和面试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总成绩
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的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聘用计划时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如总成绩并列,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情况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考核)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天津市水务局将结合实际及整体时间安排,同步开展体检和考察工作。
体检工作由天津市水务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单位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按照德才兼备、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标准,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和工作表现及需要回避情况等。考察将广泛征求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水务局网站(https://swj.tj.gov.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电话通知已确定的聘用人员。需由本人持身份证和报考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指定时间到招聘单位办理验证聘用手续,验证不合格的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验证合格后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要求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备案手续。具体事宜将会以手机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应当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其他事项
(一)专业
本科专业及门类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专业及一级学科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颁布)》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专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对于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持有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生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等相关材料,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二)落户问题
报考人员被聘用后,招聘单位不负责办理落户,若报考人员符合招聘单位所在地落户条件,招聘单位可协助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三)需要亲属回避的情形
1.考生在天津市水务局机关有局级干部亲属的,不得报考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类岗位;
2.考生在天津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处级干部直系亲属的,不得报考此处级干部所在单位;
3.考生在天津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处级干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的,不得报考此处级干部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类岗位;
4.考生在天津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有科级干部亲属的,不得报考此科级干部所在科室的岗位;
5.考生在天津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有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科级干部亲属的,不得报考此科级干部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类岗位;
6.考生在天津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有直系亲属的,不得报考此亲属所在科室的岗位;
7.考生在拟报考单位有2名及以上亲属的,不得报考该单位。
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出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需要回避的情形时,涉及的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应当回避。
(四)纪律与监督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上级部门批准,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确保能取得联系。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2-63086761
招聘岗位及专业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 14:0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22-6308676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 14:00-17:00)
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 14:00-17:00)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天津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计划
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
为满足局属事业单位发展需要,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共2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
1.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主要承担国家及我市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地质调查及农业地质调查工作。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2.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主要承担国家和我市环境地质调查及我市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价和防治工作。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测绘资质证书乙级、水资源单位水平评价乙级资质。
3.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主要承担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实验测试和科研工作,为国家建设提供测试技术服务,为环境、农业、地质、矿产、湿地、海洋、土地等自然资源提供实验测试及调查评价、土地规划等相关技术应用及研究推广服务。
4.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是国内第一家专业从事地热资源研究、勘查、规划、开发、利用、监测、保护为一体的地热单位,也是国内唯一具有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全产业链业务的地热队伍。
5.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主要承担地质勘查、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测绘地理信息、生态修复等工作,具有国家级勘察类综合甲级、地质灾害评估勘查治理甲级、测绘地理信息甲级和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壹级等十余项行业高等级资质。
(二)招聘单位性质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毕业年份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继续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且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对于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专业、门类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现役军人;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计22名。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四、招聘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2025年1月26日可通过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各招聘单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具体网址为:
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http://www.tjdkj.org.cn
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https://www.tjigs.com
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https://www.tjigs.com
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http://www.tjdkcs.com
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http://www.tjdry.cn
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http://www.tjdky.com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s://www.tjtalents.com.cn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资格审查以及缴费,报名网址:https://www.tjtalents.com.cn。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9日9:00至2025年2月15日 16:00。
2.审核时间:2025年2月9日9:00至2025年2月16日 16:00。
3.缴费时间:2025年2月9日9:00至2025年2月17日 16:00。
4.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以报名起始日零时为基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2月9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指1994年2月9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告知明确原因;
(5)笔试报名费每科45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6)报考申请未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7)除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外,其他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3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因所报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5年2月19日14:00至16:00。
(8)报考人员涉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回避要求的,应在报名时主动告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考试安排
(一)笔试
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笔试科目详见《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3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笔试成绩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另行公布,由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2025年2月27日9:00至2025年3月1日9:00打印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的报考人员直接考核。
进入面试(考核)的人选须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核)资格。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具体以通知为准):
1.报名表(正反面打印,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
5.招聘条件中要求有相关领域研究经验或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诚信承诺书、回避承诺书;
7.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面试(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采取直接考核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成绩保留2位小数,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考核),如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核)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四)总成绩
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总成绩于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面试(考核)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人员。若考生总成绩并列,出现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人数的情况,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后采取加试的方式,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报考人员自理。
(二)考察
对应聘者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结束后,对应聘者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出具书面考察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对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备案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递补
面试(考核)结束后的各环节工作中,因对本人作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后续相关程序。
对办理聘用手续后出现解聘情形的,不再实施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由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纪委办公室(局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均按照规定实行回避。
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应取消应聘人员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在获得聘用资格后在公示期结束两个月内完成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一经聘用,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本次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突发状况需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通过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在公招期间,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的畅通。
(六)联系方式:(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1.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2.招聘岗位政策咨询电话:
(1)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咨询电话:022-23682013
(2)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咨询电话:022-23682013
(3)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
咨询电话:022-23691159
(4)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
咨询电话:022-24586584
(5)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
咨询电话:022-23698401
3.监督举报电话:022-23678453
附件:《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2025年1月26日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为满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时,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科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4.岗位要求年龄25周岁及以下的,即为1999年2月9日及以后出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的,即为1994年2月9日及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的,即为1989年2月9日及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的,即为1984年2月9日及以后出生。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指截止到2025年2月报考人员参加相关工作时间累计满24个月及以上;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指截止到2025年2月报考人员参加相关工作时间累计满60个月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相关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按规定被限制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受过党内警告或者行政记过处分及以上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2025年2月5日在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各招考单位官网发布招聘信息,考生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https://whly.tj.gov.cn
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
各招考单位官网:
1.天津博物馆:https://www.tjbwg.com
2.平津战役纪念馆:http://www.pjzyjng.com/#/
3.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https://www.mzhoudeng.com/#/sy
4.天津艺术职业学院:https://www.arttj.cn
5.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https://www.gmtj.com
6. 天津图书馆:https://www.tjl.tj.cn
7.天津市群众艺术馆:https://www.tjsqyg.cn
(一)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网址: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5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6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7日16:00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25年2月9日9:00至2025年2月17日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以完成缴费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低于1:3的,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
改报时间:2025年2月19日14:00至16:00
(二)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分为文字综合类、财会类和计算机类)(满分各为100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准考证下载情况:具体时间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025年3月24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根据各类职位的录用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合格线将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未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结束后,除天博岗位1、平津岗位6和周邓岗位8以外,均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符合条件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天博岗位1、平津岗位6和周邓岗位8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符合条件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持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符合“容缺后补”的,可将核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时,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各单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发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过程中出现成绩并列考生,同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将在报名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五)成绩汇总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综合知识》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可登陆报名网址查询。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除天博、平津、周邓、艺术职业学院外,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天博、平津、周邓、艺术职业学院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若面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由各招考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的标准、项目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考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时间地点由招考单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除天博、平津、周邓、艺术职业学院外,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天博、平津、周邓、艺术职业学院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若面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由各招考单位组织实施,通过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除天博、平津、周邓、艺术职业学院外,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天博、平津、周邓、艺术职业学院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若面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方案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各招考单位应当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除天博、平津、周邓、艺术职业学院外,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天博、平津、周邓、艺术职业学院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若面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相关说明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应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方案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方案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各招聘岗位考务咨询电话详见《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监督电话:022-83602693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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