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方案(本科及以上岗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等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成立于2006年2月,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天津市唯一一所航海技术类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学院位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8号。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5年2月5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jy.tj.gov.cn)公开招聘专栏、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renshi.tjmc.edu.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等目录执行;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5.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例如“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2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10.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11.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在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期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为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9日16:00至2月15日16:00考生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https://www.tjtalents.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审核与缴费(缴费时间2025年2月9日16:00至2月17日16:00)
应聘人员需保证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信息虚假有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造成损失由个人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须于2025年2月10日至2月17日9:00-11:00,14: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咨询电话:022-28013603。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院根据报名人员递交的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https://renshi.tjmc.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岗位取消的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2月19日14:00-16:00在报名系统中改报。
报考人员须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负责。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主要采用考试的方式,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辅导员岗位笔试科目设置为辅导员专业试卷,教师岗位笔试科目设置为专业科目。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定于2025年3月8日,具体地点等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25年3月5日9:00至3月8日9:00。
笔试成绩将于2025年3月24日在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网站(https://renshi.tjmc.edu.cn)公开招聘专栏、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公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照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面试人数超出1:3比例的,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2. 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要求考生提供各类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于资格复审前5个工作日在学院网站(https://renshi.tjmc.edu.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3.面试
面试的具体安排将于面试前5个工作日在学院网站(https://renshi.tjmc.edu.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专任教师岗位面试考核方式为试讲和答辩,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试讲占80%,答辩占20%),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辅导员岗位面试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和答辩,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占80%,答辩占20%),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核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网站(https://renshi.tjmc.edu.cn )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环节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按照面试主考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院统一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采取岗位实践的形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职业素养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周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学院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聘用教师进行准入查询。查询拟聘用教师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同时依据上级文件相关规定,学院将同步查询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以上查询如不通过,按考察不合格处理,并向相关应聘人员明确相关政策要求、审查依据和申请复查权利。
(六)公示与聘用
学院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院党委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确定拟聘人员后,学院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 号)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应于公示期满后二个月内完成报到手续,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个月)。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应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规定,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五、纪律与监督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严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六、其他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校对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网站(https://renshi.tjmc.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22-28779607 商老师
监督电话:022-28779686
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附件1: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2025年1月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及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方案
为满足我校事业发展需要,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人员需求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10名,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始建于1955年。建校以来,学校秉承“厚德尚能 励学弘商”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系统培养现代服务业高技能人才的天津市首批高职示范校,学校全日制在校生逾万人。学校现有海河教育园校区、河东校区及河西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被评为天津市最美校园(高职组)第一名。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8个二级专业教学学院和3个教学部,不断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具有鲜明现代服务业特色的商科专业体系。学校积极推进因材施教,分类培养教学改革,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了一批国内领先的实训实践基地,建成承载多专业、多岗位、全业务流程的综合实训平台。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5年2月5日起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shangwuju.tj.gov.cn/)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tcc1955.edu.cn/)
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及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与技能。
5.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自愿遵守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满足招聘计划表中要求的全部条件。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及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及门类的认定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版)》、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3年6月30日)、学位授予单位( 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3年6月30日)等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标注的专业为准;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所学专业为毕业院校根据相关规定自主设置的,请毕业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证明;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修业与研究内容与所需专业核心方向要求相一致,则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10.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2024年毕业且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11.为满足学校2025年秋季开学后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应聘人员应在2025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在2025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于在报名阶段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因各种原因不能将档案或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管理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报名,报名时间:
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5日9:00。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应聘人员填写信息及提供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时须上传的证明材料(格式均为“.jpg”格式、照片大小为30KB以内,其他附件材料大小均为100KB以内)包括:
(1)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小在30K以内),红底蓝底白底均可,在填写报名系统时按要求上传至相应位置(请勿上传自拍照)。
(2)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核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信息填写完整并加盖培养单位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报考要求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岗位(20250111岗位),另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合同所载岗位不能体现具体从事的岗位内容时,另须补充提供佐证材料,可以是原单位盖章的岗位经历证明、历年考核登记表等具有支撑力的相关材料。
(4)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20250114-20250116岗位),另须提交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在学院或学院党组织开具的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或提交相关学生干部经历荣誉证书,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模版详见附件2。在考察环节我校将进一步全面深入了解考生情况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5)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
以上要求提供的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扫描件,应聘人员如因个人填报信息有误、提供佐证材料不齐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
2.资格审查
学校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在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6日16:00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自助查询。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将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早提交报名申请,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时限前扎堆报考。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
3.网上缴费
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7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缴纳笔试服务费45元/科。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缴费成功方可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加笔试。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7日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4.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名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5年2月19日9:00-12: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反馈时间:2025年2月19日9:00-16:00;改报岗位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2月19日9:00-17:00。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专任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专职辅导员岗位笔试科目为《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核新时代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日常管理相关理论与实践。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5年3月5日9:00-3月8日9:00。
考生登陆报名系统自助查询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拟于2025年3月8日(周六)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二代)和笔试准考证入场,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缺考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具体笔试大纲将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人事招聘网”专栏(https://rsc.tcc1955.edu.cn/gkzp.htm)以公告形式另行通知。
2025年3月24日9:00起,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自助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要求考生提供各类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同时签订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资格复审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人事招聘网”专栏(https://rsc.tcc1955.edu.cn/gkzp.htm)以公告形式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面试人选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打印面试准考证及缴费时间:2025年5月14日9:00-5月16日17:00
面试时间:拟于2025年5月17日(周六)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面试缺考考生的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1)专任教师岗位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专业试讲和专业知识测试方式。面试要求和专业试讲指定教材将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人事招聘网”专栏(https://rsc.tcc1955.edu.cn/gkzp.htm)公布。面试满分100分,按照专业试讲占50%,专业知识测试占50%计算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现场确认面试成绩。
(2)专职辅导员岗位
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综合能力、整体素质。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现场确认面试成绩。
4.总成绩核算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后7个工作日,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助查询总成绩。公布总成绩的具体时间将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人事招聘网”专栏(https://rsc.tcc1955.edu.cn/gkzp.htm)发布。
(三)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医院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本人),体检费用自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进行考察,采取阅档考察、岗位实践考察、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仅供参考)等方式进行,考察应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复查。未按要求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提示>》等相关要求,在考察环节我校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和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考察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五)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并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公示。
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shangwuju.tj.gov.cn/)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tcc1955.edu.cn/)
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聘用人员后,学校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 号)要求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聘用人员应在学校规定时限内,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规定的相关材料办理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后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我校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因遇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公布调整信息,并将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进行提示,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应聘人员应保证系统中提供的手机号码、邮件地址准确,并保持手机号码畅通。
(二)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任何许诺内部关系的托请行为均为欺诈行为,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咨询电话:022-59655474
监督电话:022-63085650、022-59655318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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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及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模板)
3.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2025年2月5日
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以下简称“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沙路6号
(三)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学校隶属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以开展机电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网络技术、会计、数控技术应用、电子商务等学科中等学历教学和培训的全日制文、理、工科专业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 年 2 月 9 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考,需提供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岗位要求是应届毕业生的,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就业的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8.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定向及委托培养,且无法出具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毕业生;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应聘事业单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情况
本次招聘涉及3个岗位,计划招聘3名工作人员。具体详见《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公告于2025年2月5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tj.gov.cn)、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网站(https://www.tjlj.tj.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发布。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和网站: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5日16:00,应聘人员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网上审核时间: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6日16:00。
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提交报考申请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缴费后不能退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缴费时间和网站: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7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从报名网站缴费。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月26日9:00至3月1日9:00。
每个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电话通知考生。
笔试费用每科为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减免考务费用。届时可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本等材料,于2025年2月9日—17日(9: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电话:022-28013603)。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考核文字综合知识和专业综合知识。主要测查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文字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具体考试科目为:岗位1笔试科目为《文字综合知识》和《思想政治综合知识》两科;岗位2笔试科目为《文字综合知识》和《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综合知识》两科;岗位3笔试科目为《文字综合知识》和《计算机与大数据应用综合知识》两科。
笔试时间:2025年3月1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3月24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名单,若符合条件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将在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网站(https://www.tjlj.tj.cn)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持身份证(二代)、报名表,携带与报考岗位相关材料到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进行资格复审。2025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采取“容缺后补”机制,核查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5月14日9:00-16日17:00。
面试具体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查应聘人员适应职位要求所需要的知识、经验等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
试讲部分占60%,结构化面谈占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6个工作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专业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和教职工准入情况、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进行民主测评、家访、延伸考察等,全面深入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具有应当回避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tj.gov.cn)、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网站(https://www.tjlj.tj.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按照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专业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拟聘岗位2、岗位3人员,需在入职后2年内取得与岗位相关的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或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本次招聘岗位设定最低服务期5年,首次聘用合同约定该条款。
九、其他事宜
如需对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有关调整信息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由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最终解释为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797162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7973526?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附件: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25年 2 月 5 日
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以下简称“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信息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程泉道2号
(三)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中等职业学校,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开展数控加工、机电技术应用、电器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技术等学科中等学历教学和培训工作。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2月9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考,需提供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2024年更新)》等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岗位要求是应届毕业生的,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就业的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8.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定向及委托培养,且无法出具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毕业生;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应聘事业单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涉及4个岗位,计划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详见《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公告于2025年2月5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tj.gov.cn)、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网站(https://www.tjlgj.com)、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发布。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和网站: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5日16:00,应聘人员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网上审核时间: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6日16:00。
学院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提交报考申请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缴费后不能退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缴费时间和网站: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7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从报名网站缴费。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3月5日9:00至3月8日9:00。
每个岗位的已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每个岗位的已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电话通知考生。
笔试费用每科为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减免考务费用。届时可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本等材料,于2025年2月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电话:022-28013603)。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和《综合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满分合计200分,合格分数线为120分,达不到合格分线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查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技能;《综合知识》主要测查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常识和写作水平。
笔试时间:2025年3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3月24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若符合条件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在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网站(https://www.tjlgj.com)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持身份证、报名表,携带与报考岗位相关材料到学院进行资格复审。2025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采取“容缺后补”机制,核查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面试人员空缺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应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的方式。主要考核教学能力、专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结束6个工作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和教职工准入情况、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进行民主测评、家访、延伸考察等,全面深入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具有应当回避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tj.gov.cn)、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网站(https://www.tjlgj.com)、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需在自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院研究同意后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招聘单位将按照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九、其他事宜
如需对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未尽事宜由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最终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022-24790738
监督电话:022-24379725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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