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2号
(三)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是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人才政策和居住证积分政策咨询、宣传等相关服务工作;承担本市人才绿卡申请、受理、发放和服务工作;承担本市引进人才(含留学回国人员)手续的办理和服务工作;承担本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的受理、汇总、审核和排名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2月9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考,需提供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2020年、2022年、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对照表》等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岗位要求是应届毕业生的,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就业的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8.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定向及委托培养,且无法出具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毕业生;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应聘事业单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情况
招聘工作人员2人,具体详见《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公告于2025年2月5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tj.gov.cn)、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网站(https://hrss.tj.gov.cn/jsdw/yjrczhfwzx)、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发布。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月9日9:00至2月15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月9日9:00至2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提交申请后,应及时查看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缴费后不能退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月9日9:00至2月17日16:00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电话通知考生。
下载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月27日9:00至3月1日9:00。未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费用每科为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减免考务费用。届时可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本等材料,于2025年2月9日至2025年2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电话:022-28013603)。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各科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总分2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2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查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技能;《综合知识》主要测查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常识和写作水平。
笔试时间:3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3月24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名单,若符合条件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在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网站(https://hrss.tj.gov.cn/jsdw/yjrczhfwzx)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持身份证、报名表和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等材料到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2025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核查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于5月15日9:00至5月16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5年5月17日(具体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结束6个工作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进行民主测评、家访、延伸考察等,全面深入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具有应当回避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tj.gov.cn)、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网站(https://hrss.tj.gov.cn/jsdw/yjrczhfwzx)、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九、其他事宜
如需对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有关调整信息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tj.gov.cn)、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网站(https://hrss.tj.gov.cn/jsdw/yjrczhfwzx)、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同时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
未尽事宜由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最终解释为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3869399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3860111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
附件: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25年2月5日
天津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方案
为做好2025年天津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人员结构等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审计科研所(以下简称审计科研所)。
(二)招聘单位地址。和平区洛阳道洛华里4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承担审计科研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2人)
序号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科专业 | 学历 | 其他 |
1 | 专技岗初级1 | 1 | 本科:会计学(120203k)、审计学(120207)、经济学(020101)、经济统计学(020102) 研究生:会计(1253)、审计(1257)、区域经济学(020202)、统计学(020208)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具有2年以上会计、审计、经济统计分析与应用、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工作经历,30周岁以下,学士及以上学位。 |
2 | 专技岗初级2 | 1 | 本科:会计学(120203k)、审计学(120207)、经济学(020101)、经济统计学(020102) 研究生:会计(1253)、审计(1257)、区域经济学(020202)、统计学(020208)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三、招聘范围与对象、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就业的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采取“容缺后补”机制,报到环节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人员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审计职业,爱岗敬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7.30周岁以下(1994年2月9日以后出生);
8.专业参考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主要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2020年、2022年、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专业目录大全(学术学位+专业学位)2022版》等。
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的,可以依据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报考时,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9.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以下各环节时间,以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公示时间为准):
(一)发布招聘公告。
自2025年2月5日起,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和天津市审计局门户网站(https://sj.tj.gov.cn)同时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指定网站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2)报名时间:2月9日9:00至2月15日16:00。
(3)资格审查时间:2月9日9:00至2月16日16:00。
(4)缴费时间:2月9日9:00至2月17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所报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工作。
2.资格初审。
审计科研所将对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并报主管部门复核,通过资格审核后,应聘人员方可交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可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审查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需修改完善事项并提交。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笔试费用每科为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减免考务费用。届时可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本等材料,经审核确认后,于2月9日至2月17日(9: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电话:022-28013603)。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二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个人综合素质、从事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等,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及格线均为60分,满分各为10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月26日9:00至3月1日9:00。
笔试时间:3月1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月2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携带相关材料于4月16日至4月17日(含递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地址电话通知)。相关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往就读大学的,携带大学集体户口页或学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2025年当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资格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产生缺额时,根据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者于5月14日9:00至5月16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缴费成功后,即可在该网址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面试时间为5月17日,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按照与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复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在校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经有关部门备案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审计科研所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招聘工作回避制度。
详情参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加强公开招聘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和其他违反招聘规定的行为。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方案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115199;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236068;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工作日下午14:00-17:00。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公积金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4〕32号),我中心拟实施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为保证公开招聘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政府的副局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我中心拟于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岗位详见附件《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年、2024年毕业且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系统运维工作岗的,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2月9日至2007年2月9日期间出生);报考管理部业务经办岗的,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5周岁及以下(1999年2月9日至2007年2月9日期间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国(境)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9月)》等;
注意: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且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报考人员具有双学位的,其第二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8.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其本科阶段须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2025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等处分的;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因隐瞒以上不得报考此次招聘情形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查实,我中心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5年2月5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s://www.zfgjj.cn)和微信平台(微信公众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等,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5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6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7日16:00。
改报时间:2025年2月19日9:00至16:00。
1.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一般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应在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审查结果。报考申请未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应根据审查意见,及时补充完善信息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缴费
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笔试考务费用为90元(笔试2个科目,每个科目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经审核确认后,2025年2月9日至2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可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4.改报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如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发布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因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5年2月26日9:00至2025年3月1日9:00。
笔试时间:2025年3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5年3月24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公布笔试成绩及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笔试科目设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分为《综合知识(计算机类)》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个类别。参加《综合知识》考试时,报考中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系统运维工作岗的考生参加《综合知识(计算机类)》考试,报考管理部业务经办岗的考生参加《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考试。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成绩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环节。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入面试;如笔试各科成绩均相同,则一同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先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于笔试成绩发布当天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我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入面试,如递补人员笔试各科成绩均相同,则一同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日期:2025年5月17日
面试缴费时间、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和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s://www.zfgjj.cn)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缴纳面试考务费,并下载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用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全过程将进行录音、录像。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4.总成绩
总成绩公布时间:2025年5月19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和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s://www.zfgjj.cn)发布。
按照笔试成绩换算为100分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发布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体检由我中心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未按照规定时间或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由我中心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招聘岗位空缺时,我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s://www.zfgjj.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无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我中心将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公开招聘安全和保密承诺书》,自上而下,提高政治站位,源头上严把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规范组织程序,坚决杜绝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公开招聘制度作为事业单位进人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至11:00、14:00至17:00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148330;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监督电话:022-23148391
附件:1.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业务经办岗招考专业目录
2025年2月5日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5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相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5年当年毕业的人员(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时,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所有岗位均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即2007年2月8日前出生;岗位要求年龄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4年2月9日至2007年2月8日期间出生;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9年2月9日至2007年2月8日期间出生;岗位要求年龄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9年2月9日至2007年2月8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其中以双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要求及招聘条件
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5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考公告
本次招聘的公告及附件《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5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于2025年2月5日起在以下网站发布:
1.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s://zfcxjs.tj.gov.cn
2.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3.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4.有关招聘单位官网:http://www.tjgfxy.com.cn(仅报考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考生登录)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1.报名
考生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5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6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7日16:00,费用按照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在考试报名平台上缴纳。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于2025年2月19日9:00至16:00在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改报。
报考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专技岗位六、专技岗位七、专技岗位八、专技岗位九、专技岗位十”的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无需缴纳笔试费用,报名通过后,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本单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缴费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90元(共2科目考试,每个科目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25年2月9日至2月17日(9:00至16:00)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联系电话:022-28013603。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任一科目未达到及格线,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5年2月27日9:00至3月1日9:00
笔试时间:2025年3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月24日,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报考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专技岗位六、专技岗位七、专技岗位八、专技岗位九、专技岗位十”的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复审通知。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以下材料到招聘事业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通知):
(1)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携原件备查);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携原件备查);2025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
(5)有关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及相关经历证明(需加盖公章);
(6)在职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对于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时,从报考本岗位通过笔试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2025年5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1)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资格复审合格者应于2025年5月15日9:00至5月16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下载,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招聘单位对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其中,报考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和试讲的形式,结构化面谈满分为40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试讲满分为60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教育教学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谈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总分共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计分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报考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专技岗位六、专技岗位七、专技岗位八、专技岗位九、专技岗位十”的人员,总成绩=结构化面谈成绩+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谈成绩和试讲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因身体情况特殊,未能按照招聘程序时限完成体检的,可根据岗位需要和应聘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延缓期限。因个人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一样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报考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专技岗位六、专技岗位七、专技岗位八、专技岗位九、专技岗位十”的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一样的,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组应由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参加。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考察结果不合格、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考察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报考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专技岗位六、专技岗位七、专技岗位八、专技岗位九、专技岗位十”因考察结果不合格、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考察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递补人员依次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报考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的人员,学院将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聘用教职员工进行准入查询。查询拟聘用教师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拟聘用和拟使用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拟聘用人员准入查询不通过的,不得录用,并告知被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诉复查权利。
(六)公示及聘用
各招聘单位将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关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3.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方案发布网站进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解释。
四、咨询、监督电话
1.考务咨询电话
022-12333
2.网站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3.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022-88368211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022-23935020
天津市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中心):022-28236025
天津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022-23022898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022-63303803
4.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22-63081216
(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5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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