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公开招聘

职场   2025-02-08 18:04   天津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公积金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4〕32号),我中心拟实施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为保证公开招聘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政府的副局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我中心拟于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岗位详见附件《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年、2024年毕业且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系统运维工作岗的,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2月9日至2007年2月9日期间出生);报考管理部业务经办岗的,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5周岁及以下(1999年2月9日至2007年2月9日期间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国(境)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9月)》等;
      注意: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且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报考人员具有双学位的,其第二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8.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其本科阶段须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2025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等处分的;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因隐瞒以上不得报考此次招聘情形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查实,我中心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5年2月5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s://www.zfgjj.cn)和微信平台(微信公众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等,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5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6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7日16:00。
      改报时间:2025年2月19日9:00至16:00。
      1.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一般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应在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审查结果。报考申请未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应根据审查意见,及时补充完善信息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缴费
      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笔试考务费用为90元(笔试2个科目,每个科目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经审核确认后,2025年2月9日至2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可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4.改报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如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发布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因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5年2月26日9:00至2025年3月1日9:00。
      笔试时间:2025年3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5年3月24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公布笔试成绩及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笔试科目设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分为《综合知识(计算机类)》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个类别。参加《综合知识》考试时,报考中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系统运维工作岗的考生参加《综合知识(计算机类)》考试,报考管理部业务经办岗的考生参加《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考试。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成绩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环节。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入面试;如笔试各科成绩均相同,则一同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先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于笔试成绩发布当天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我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入面试,如递补人员笔试各科成绩均相同,则一同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日期:2025年5月17日
      面试缴费时间、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和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s://www.zfgjj.cn)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缴纳面试考务费,并下载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用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全过程将进行录音、录像。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4.总成绩
      总成绩公布时间:2025年5月19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和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s://www.zfgjj.cn)发布。
      按照笔试成绩换算为100分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发布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体检由我中心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未按照规定时间或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由我中心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招聘岗位空缺时,我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s://www.zfgjj.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无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我中心将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公开招聘安全和保密承诺书》,自上而下,提高政治站位,源头上严把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规范组织程序,坚决杜绝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公开招聘制度作为事业单位进人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至11:00、14:00至17:00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148330;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监督电话:022-23148391
      附件:1.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业务经办岗招考专业目录

       2025年2月5日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5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相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5年当年毕业的人员(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时,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所有岗位均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即2007年2月8日前出生;岗位要求年龄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4年2月9日至2007年2月8日期间出生;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9年2月9日至2007年2月8日期间出生;岗位要求年龄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9年2月9日至2007年2月8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其中以双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要求及招聘条件
      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5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考公告
      本次招聘的公告及附件《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5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于2025年2月5日起在以下网站发布:
      1.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s://zfcxjs.tj.gov.cn
      2.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3.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4.有关招聘单位官网:http://www.tjgfxy.com.cn(仅报考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考生登录)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1.报名
      考生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5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6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7日16:00,费用按照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在考试报名平台上缴纳。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于2025年2月19日9:00至16:00在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改报。
      报考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专技岗位六、专技岗位七、专技岗位八、专技岗位九、专技岗位十”的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无需缴纳笔试费用,报名通过后,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本单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缴费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90元(共2科目考试,每个科目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25年2月9日至2月17日(9:00至16:00)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联系电话:022-28013603。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任一科目未达到及格线,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5年2月27日9:00至3月1日9:00
      笔试时间:2025年3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月24日,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报考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专技岗位六、专技岗位七、专技岗位八、专技岗位九、专技岗位十”的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复审通知。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以下材料到招聘事业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通知):
      (1)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携原件备查);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携原件备查);2025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
      (5)有关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及相关经历证明(需加盖公章);
      (6)在职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对于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时,从报考本岗位通过笔试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2025年5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1)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资格复审合格者应于2025年5月15日9:00至5月16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下载,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招聘单位对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其中,报考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和试讲的形式,结构化面谈满分为40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试讲满分为60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教育教学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谈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总分共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计分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报考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专技岗位六、专技岗位七、专技岗位八、专技岗位九、专技岗位十”的人员,总成绩=结构化面谈成绩+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谈成绩和试讲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因身体情况特殊,未能按照招聘程序时限完成体检的,可根据岗位需要和应聘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延缓期限。因个人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一样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报考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专技岗位六、专技岗位七、专技岗位八、专技岗位九、专技岗位十”的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一样的,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组应由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参加。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考察结果不合格、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考察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报考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专技岗位六、专技岗位七、专技岗位八、专技岗位九、专技岗位十”因考察结果不合格、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考察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递补人员依次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报考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的人员,学院将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聘用教职员工进行准入查询。查询拟聘用教师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拟聘用和拟使用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拟聘用人员准入查询不通过的,不得录用,并告知被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诉复查权利。
      (六)公示及聘用
      各招聘单位将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关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3.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方案发布网站进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解释。
      四、咨询、监督电话
      1.考务咨询电话
      022-12333
      2.网站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3.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022-88368211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022-23935020
      天津市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中心):022-28236025
      天津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022-23022898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022-63303803
      4.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22-63081216
      (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5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2月5日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4〕32号)等有关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5年2月9日。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94年2月9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89年2月9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84年2月9日及以后出生。
      9.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证明等)应在报名时取得,届时不能取得相关证书(资格)的,按不符合招聘条件处理。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以往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4.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除2025年应届毕业生外,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录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方可报考。
      8.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公告发布
      报考人员自2025年2月5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s://ghhzrzy.tj.gov.cn/。
      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s://www.tjtalents.com.cn。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5年2月9日16:00至2月15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5年2月9日16:00至2月17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报名费每科45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2025年2月10日-1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咨询电话:022-28013603)。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将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上述岗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5年2月19日9:00至16:00。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试卷满分各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其中,《综合知识》科目根据岗位类别分为两类:报考文字综合类岗位人员使用《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试卷,报考财会类岗位人员使用《综合知识(财会类)》试卷。
      笔试时间:2025年3月1日。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025年2月26日9:00至2025年3月1日9:0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s://www.tjtalents.com.cn)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25年3月2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笔试成绩设置及格线,具体及格线待公布笔试成绩后,由各招聘单位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及格线将在报名网址进行公布,笔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需按照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持有关材料于2025年4月7日至4月11日(含递补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认为递补人选。
      (三)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2025年5月17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025年5月14日9:00至2025年5月16日17:0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s://www.tjtalents.com.cn)缴纳面试报名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费为每人45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于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标准、项目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监督。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s://ghhzrzy.tj.gov.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s://www.tjtalents.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具体聘用岗位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和空岗情况统一安排,不按照拟聘人员已取得职称兑现。
      对有问题反映但暂未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问题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八、递补
      对于在体检、考察及办理聘用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如该招聘岗位在资格复审阶段已进行递补,则后续阶段不再递补,如未进行过递补,则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一次。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过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如仍出现并列,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二)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三)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将另行通知。有关信息将通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等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天津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022-88270100(政策咨询)、88270192(纪检监督);
      2.天津市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022- 23112633(政策咨询)、23312326(纪检监督);
      3.天津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022-83127200(政策咨询)、83127010(纪检监督);
      4.天津市野生动物救护驯养繁殖中心:022-68975202(政策咨询)、68121595(纪检监督);
      5.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服务中心:022-63083546(政策咨询)、63083543(纪检监督);
      6.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天津市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综合服务中心):022-63083465(政策咨询)、63083471(纪检监督);
      7.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事务中心(天津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022-27796066(政策咨询)、27799898(纪检监督);
      8.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022-84372958(政策咨询)、24985061(纪检监督);
      9.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022-26827196(政策咨询)、86900339(纪检监督);
      10.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022-28100633(政策咨询)、82100995(纪检监督);
      11.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022-29991962(政策咨询)、29993139(纪检监督);
      12.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022-68962655(政策咨询)、68962667(纪检监督)。
      如有其他疑问,可根据问题类型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网站技术咨询: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主管部门监督:022-63083357、63083362(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咨询时间:2025年2月5日至2月19日(工作日)。

      附件: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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