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地块位于北苑街道,机场路与柳青路交叉口西南侧。
根据规划条件,地块功能为商业、商务。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应超过17.5万平方米,其中应建设不少于8.5万平方米的汽车4S店。商务建筑面积不应少于9.7万平方米;商务、商业允许分割销售建筑面积不应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且商务最小分割单元建筑面积不应少于300平方米。
在满足道路正常通行的前提下,景三路允许设置连廊,连廊设计应美观。连廊不得影响交通通行,且产权属于土地受让方所有。
建筑立面应具备公共建筑的外立面形式和建筑特点。商务建筑应采取公共走廊式布局,卫生间应按层集中设置,不得采用单元式或住宅套型式设计;标准层层高不得超过4.2米。
一二层商业(不含汽车4S店)可另行设置厨房和设计、安装其他管道燃气设施,其余建筑除集中设置的厨房和供热设备间外,不得另行设置厨房和设计、安装其他管道燃气设施。
允许开发使用范围内的地下空间主体结构竖向利用深度为-18米以上。地下室仅用于停车、人防、消防等基础配套设施,严禁改变用途。
地块内含道路用地5479.36㎡,应按城市道路标准建设,施工方案应与建设部门做好衔接,待项目施工完成后,地上道路部分应无偿移交给市政府。
来源: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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