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24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您的侦查监督申请交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依法调取“朱令令铊中毒案件”侦查卷宗、询问相关人员、走访相关单位,全面开展监督审查工作。经审查,1994年12月、1995年3月,朱令令先后两次因突发腹痛、眩晕等症状入住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协和医院治疗。1995年5月2日,确诊为铊中毒。同年5月5日,公安机关接到报案,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采取了当时条件下的各种刑事侦查措施。审查中,未发现公安机关存在侦查违法情形。
检察机关办理侦查监督申请事项,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责任。
此前,朱令父母于4月15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了《侦查监督申请》,请求“对朱令被投毒一案侦查过程中有关部门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对其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并督促其对该案继续侦查”2024年7月30日,朱令父母收到北京市检回复称:我院已受理您提交的侦查监督申请,并依法审慎办理,因事情事项复杂,三个月内无法办结,需延长办理期限。来源:朱令我们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