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分”=“洗钱”!拒做帮信犯罪“工具人”

文摘   2024-08-21 18:13   湖南  

只要用银行卡刷刷流水

就能轻松赚到“好处”

看似简单的“工作”

却可能让“你”走向违法犯罪

跑分”其实是一种“洗钱”行为

本质就是

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
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

为他人代收款

再转账到指定账户
8月11日,公安西咸新区分局镐京大道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斗门镇居民安某名下一张银行卡涉嫌电信网络犯罪,随即开展深入调查。
经核查:沣东新城斗门镇的安某华想贷款做生意,8月2日,通过朋友介绍,添加一个微信名叫“靖雯”贷款客服。客服称安某的银行流水不足,需通过“跑分”刷流水后才能放款。按照客服要求,安某华即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新手机卡绑定储蓄卡后,以邮递的方式将这张手机卡邮给贷款客服“靖雯”。结果该储蓄卡以刷流水为名,充当了犯罪分子电信诈骗钱款的中转站。
明知对方利用该银行卡进行转移电诈资金的情况下,安某仍然将自己名下银行卡出租出借给他人,银行流水超30万元。安某对自己出租出借银行卡的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安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无独有偶,近期励志东路派出所成功破获非法出借银行账户案件。

近日,励志东路派出所民警接到预警:辖区群众翟某存在跑分违法行为。

经核查,翟某因缺钱想在网上办理贷款,通过抖音私信添加了赖某作为微信好友。7月6日,两人约定某地铁站见面,赖某办理贷款需要银行卡交易流水达标,称翟某需要提升流水。随后,赖某以提升银行卡流水的名义,将转手多次的电信诈骗所得钱款转至翟某的银行卡中,并带翟某先后在交大创新港中国银行ATM机、咸阳市七厂什字附近网点分别取现20000元、12000元。

犯罪嫌疑人翟某对以上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翟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公民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不要把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支付宝或微信收款码等出售、出租给他人,不要被所谓的“高价收卡”冲昏头脑,不让充当犯罪分子的洗钱工具!

          转自:西咸公安公众号 
内容来源:镐京大道派出所、励志东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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