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要求,现就调整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3月15日上浮0.47元/立方米;自2025年3月16日起,取消上浮。调整后价格具体见附件。
二、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相关规定,及时做好销售衔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稳定供应。
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京发改〔2023〕1554号)自2024年11月15日起废止。
附件:北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
相关: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燃气电厂热力出厂价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情况,现就本市燃气电厂热力出厂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燃气电厂热力出厂价格,自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3月15日调整为91.6元/吉焦(含税);自2025年3月16日起调整为77.5元/吉焦(含税)。
二、各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燃气电厂热力出厂价格的通知》(京发改〔2023〕1555号)自2024年11月15日起废止。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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