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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l 中国书法报 作者 | 刘照剑 分享 l 书艺公社(ID:shufaorg)
商周金文上承甲骨,下启春秋战国,在古文字学上占有重要地位,以其多元的风格、高古质朴的气息和独特的线条造型凸显了它独特的艺术魅力,是研究文字孳乳演变的关键环节,也是释读考证甲骨文的重要依据。
然而,当代金文书法创作面临诸多挑战。书法创作中商周金文的用字问题是一个既局限又宽广的领域,它涉及到古文字学、历史学、汉语言文学等。由于金文时代久远、字形复杂,常见通假、借用、讹误现象,加之作者缺乏对古文字的研究,在使用字形方面难免出现混淆错谬。正确使用金文,不只是了解一个字的形体,而是要了解那个时期文化背景下的用字观,不能用今文字的字义套用金文字,很多字形古今文字音义发生了很大变化,更要了解为什么用这个字形,金文字既有一个字形代表若干个字用,又有若干个字被释为一个字。当代诸多古文字字书或多或少都存在些许讹误,这就需要作者深入查询古典文献资料。而且,有些文字即便对于老一辈古文字学者而言,对字形、字义的解释也并非完全一致,因此在取用时要审慎对待。古文字具有多样性且繁杂无序,很多字的取用往往令人茫然。本文通过列举一些代表性字例,针对金文字形的多样性、一简多繁以及多字同源现象,运用文献溯本清源,深入探讨文字的源流演变。
毛公鼎
一、商周金文字形多样性
金文起源目前可见于商,盛行于周。金文的历史或许更早,尚有待于考古的新发现去揭示。到西周时期,金文的书风嬗变已呈现出多样化的面目,兼具实用与书法艺术审美的双重功能,为我们揭示了那个时代独特的文化、审美和社会风貌。商周时期金文变化较大,铭文从少到多,从图画形态渐至成熟,字形呈现出多元化状态。商金文字数较少,多为单字或少数两字族徽文字,文字的形体风格也不尽相同,有的是图画,有的是符号,有的则是书写性极强的成熟文字,字形有方正、有圆形、有细长、有雄浑,大小不一,形态各异。线条多趋直笔,细腻、温润、粗狂等。到了西周时期,金文的演变有了很大变化,符号与图画性逐渐消退,文字在这一时期总体上趋于成熟,线条从直笔向曲笔过渡。西周中后期,文字无论从线条还是结字,从单字到篇章,每一个铜器的铭文风格整体呈现出统一性,虽各铜器风格不尽相同,但文字也在这一时期奠定了基本形态。
毛公鼎拓片 (局部)
以“文”字为例。在商周文字中字形多样,意思也不尽相同,说法颇多。古文文章之“文”作“彣”,“文”中加“心”等符号纹饰为文身之“文”。亦有说加“心”之为文章之“文”。甲金文中繁简字形并存,至于是增繁还是减省,各有所说。但湖北柳林溪遗址出土的陶顶盘,距今至少7000年,上面的形刻画符号,与商周时期的“文”字形完全一样。陶寺遗址出土的陶罐上的两个朱书“文”字,其中“文”字的形体和前面的“文”形符号以及商周“文”字形完全一致。“文”字形数千年的一脉性,为探源中华文明的历史提供了依据。也说明“文”是比较古老的文字。解释“文”为“文身”之意,未免过于简单。许慎“物象之本”的解释,可能更接近“文”字的本义。从“文”字的历史来看,不加佩饰的“文”或许更古老,佩饰“文”则为后起字。文字分化后,文章用“文”,而文身用“文”或“纹”皆同。《古文字诂林》载陈梦家释“文”:“古文字的文像一个正面直立的人。说文有两个文,文字训错画,而以文章之文作彣。这个彣字是战国时所谓‘古文’体,因为说文吝的古文从口从彣,可证。文的原义,可有三种推测:一是古代有断发文身的习俗,文即文身。二是古金文文字常与胸中画一心字形,疑象佩饰形,文即文饰。三是文字像人文雅而立的姿态,文即文雅。无论如何,文字最初的意义是从人身发展出来,然后才发展为由人心所构成的文字。《左传》上以文为‘文字’,直到秦始皇才‘文字’联称,秦以后渐渐以字代文。”
毛公鼎拓片 (局部)
商承祚解释“文”曰:“《说文》文,‘错画也,象交文’。以其交画为训,非初谊。以此文正之,当是‘祝发文身’(谷梁哀十三年传)‘被发纹身’(礼王制)之文。乃人形,与大同意。、、、,即胸前所绘画之文也。金文录簋作,文父丁匜作,友簋作,旂作父戊鼎作,旂鼎作,君夫簋作,夌尊作,师趛鼎作,其形不胜枚举。所从之、、、、、、无定形,亦以象绘文之不同也。作者乃省变,非初体。许君据以为训,误矣。”
林义光:“《说文》忞字古作(师酉敦),作(旂尊彝乙),用为文武字,从心文,本义当为文章,文亦声。(文源卷十)”
正如高鸿缙云:“以错画表纹,纹不拘何物也,兹以错画表其通象而已,故文(纹)为指事字意。”
毛公鼎 俯瞰图
加佩饰之“文”与无佩饰之“文”在商周金文的字义区别,各家说法不一。陈梦家认为“文”分两种,胸前绘文之“文”即纹身,加佩饰心形之“文”为“纹饰”,而文章、文雅之“文”则为“彣”。商承祚认为不加符号之“文”与“大”同意,加符号之“文”应为“绘文”之文。林义光认为文章之“文”应为“忞”。孙海波认为、、、、当为“文身”之字。
加饰之“文”被释意为“文身”与“文章”混用,而则为人形,与“大”同意。这也是对商周那个时期字义的解读,但那个时期没有“文章”与“文字”的称法。而“文字”一词最早始于秦始皇《琅琊台刻石》“同书文字”。一个字足以让我们了解了金文字的复杂性。
宗周钟
又如“子”字。在商周文字中有多种写法,所代表之字亦不同。商周甲金文字“子(、、、)”与“巳(、、、、)”字形相近或相同,其实就是一个字不同的形体,都像婴儿之形。“巳”又是“祀”的初文。“巳”小篆字形与“虫()”相近,许慎误释为“蛇”。郭沫若:“殷商古文凡十二辰辰巳皆作子,而子丑之子皆作。”张秉权:“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干支字子丑的子字,只用于干支中的第一位,而不作他用。但辰巳的‘巳’字,除了作为干支中的第六位以外,又与子孙的子字通用。例如‘小子’‘多子’‘有子’‘子某’等的子字,都和辰巳的巳形体系相同。”“孳”与同。高田忠周:“抑字先有巳,而后有子,又有孳字。”子孙之与地支之并非一字,意义皆不相同,要分而用之。罗振玉:“卜辞中子丑之子皆作,或变作一下诸形,从无作子者。”王襄《古文流变臆说》:“地支之子,契文作、诸形,简文作,省变之形极多,要皆由衍化而来。无作者。是为地支之子专用字,见甲子表;为子孙之子专用字,卜辞之‘贞子渔出于祖丁’‘贞御子央于父乙’‘丁酉子效母其(阙)’‘子朁告曰’皆是,召伯虎敦甲子作,传卣作,犹存契文专用之例。自许书以子假为地支之,篆文作,籀文作,即之异文。合、为一字,后行而废。契文中更有字,与许书古文同。”
宗周钟铭文 (局部)
今“子”字在商周文字中两个字形、不是一字。子孙用,地支用,如甲,又“巳”作“子(、)”,如辰巳,“巳”写为,是一个字的两种不同写法;“孳”萌于“子()”,谓“子”为“孳”字义。书法创作用商周文字,此四字要辨明其义使用。
二、一简多繁现象在商周金文中的呈现
20世纪60年代文字改革,通过使用初文、草书楷化、减省偏旁、同形替代、同音替代、同义替代等把本来不同字义的多个字合并到一个字上,使当代作者在使用繁体字时不知取用哪个字,也是错别字频出的一个重要原因。商周金文也存在繁简共存,繁简不同义等多方面因素。
宗周钟铭文
“并(並、竝、併)”:“并”“竝”在商周文字中也是字形各异,“并(併)”字形在商代甲骨文作、金文并尊作,西周金文并伯甗作。许慎释:“并,相从也。併,竝也。”刘心源释:“并,是并字也即併。”
“並(竝)”:甲骨文作、金文亚爵作、匕乙爵作,西周金文乃子克鼎作。许慎释:“竝,併也。从二立。”许慎释“并”“竝”二字互训为证。商承祚释:“、此与从幵同字同谊。许君分为二部,非也。”丁山释:“我认为竝、并本是一字,竝象二人併立,并象二人侧立形。”(、、、)王永波释:“並字的释文,学界尚有不同见解,罗振玉先生将甲骨文、金文中双大並比、下有释作並。金祥恒和唐兰先生进而认为也是並字,社科院考古所编著的《甲骨文编》则隶定为字,按两人比肩端立,无论有无象征大地的横画均应理解为并立于地,参以並簋(金文编1063)和寿光己並器双人並立、下无横画的並字(、、),知唐、金之说不误。甲骨文尚有幷字,丁山先生认为:‘竝、并本是一字,竝象二人併立,并象二人侧立形。’今从其说。”
散氏盘
王力《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並(竝、并、併)。这三个字在古代并不完全通用。并和併是同义词,并和並不是同义词(古音也不相同)。‘兼并’的意义写作并和併,不写作並(竝)。‘一起’的意义一般写作並(竝),很少写作并和併。‘依傍’的意义只写作並(竝),‘抛弃’的意义只写作并和併。”
“並”“并”二字,是否为一字,说法颇多。以罗振玉、郭沫若、唐兰、商承祚等先生从商周甲金文字形上均释为一字,王力先生从古汉语词义上讲,认为三个字并不完全通用。金文书法创作中,会遇到很多这类字,如果站在商周金文字的角度,当从为一字。随着文字的分化和分化字字义的细化,在隶变后的今文字书法创作中,还是要遵循分化后的字意为妥。
散氏盘全形拓
“匝(帀、迊)”:“帀”字形:甲骨文作、、,西周金文作、。“迊”字形:西周金文作。“帀”本义出而返,与行走有关,故俗书加“辶(辵)”旁作“迊”形。又因“匚”旁的“”与“辶”在书写时相近。唐代张守节在《史记正义·论字例》中讲到“匮、匠从走”因此“迊”也被误以为从“匚”。“帀”字古文字中均用为“師”,隶定后二字同形。
《古文字诂林》:“孙海波:‘……说文“帀,周也,从反之而帀也”,往而反之,意为回帀,四帀,众意也,故师从帀从。金文师㝨作,蔡大师鼎作,钟伯鼎作,孳乳以为师字。卜辞文义殘泐过甚,未知其谊与金文同不。’(《卜辞文字小记》考古学社社刊第四期)”
秦公簋
戴家祥:“‘金文作或,上加一橫,乃列国器之繁文。说文六篇:‘帀,周也,从反㞢而帀也。’金文作或读作师,师,2500人为师。从帀从,,四帀,众意也。按帀训周,周即四边,古四帀与同义,和帀皆含众意,为近义字,故表示众人之义的师既可省帀作,也可省作帀。’(金文大字典中)”
“迊”同“帀”。《干禄字书》:“迊,帀。上通下正。”《广韵·合韵》:“帀,遍也,周也。迊,同帀。”《集韵·合韵》:“帀,《说文》:‘周也。从反之而帀也。’或作迊。”《古文字诂林》:“郭沫若:即帀字,师之省文。(楚王鼎,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
秦公簋补刻铭辞
“匝”“帀”“迊”三字在指环绕、周、遍及时三字同。“帀”还有“師”的意义。“帀”为正字。《六书正讹》:“帀,俗作匝、迊並非。”《经典文字辨证书》:“帀正,迊、匝并俗。”“帀”字与行走有关,俗写加“辶”作“迊”。后俗写又加“”,《字汇》《正字通》《康熙字典》均收入“匸”部。作“匝”。
“灾(烖、災)”:“灾(烖)”“災”二字商周文字字义亦有区别。《说文》小篆作“烖”,或体作“灾”,籀文作“災”。古代不同情況的灾祸用字也不同,水灾的“災”本字甲骨文作泛滥的水形甲骨文、,商金文父癸烖鼎中作。兵灾的灾作,从戈才声。为兵灾之本字甲骨文作,西周金文叔䟒父卣作。火灾的“灾”甲骨文从“宀”、从“火”作,会房屋着火之意,又或作从火才声的形声字。后世各种灾祸均以火灾为主体,故均从“火”。现代均作“灾”。
㝬簋
三、多字同源现象在商周金文的体现
“韦”“围”“卫”三字:在商周金文实为一字。其字形为、、、、等。许慎《说文》释三字分别为:“韦,相背也,从舛口声,兽皮之韦,可束枉戾相违背,故借以为皮韦。”围:“守也,从口韦声。”卫:“宿卫也,从韦帀行,行,列卫也。”李孝定:“韦字金文作、,、则甲骨文从之讹变,甲骨文作,是当为之省文,象众人围城之形,乃围之本字,高氏之说是也,高田氏以皮韦为韦之本义,说殊可商,韦象围城,相背为其引申义,兽皮之韦,纯属假借,无义可求,许君以可束枉戾为言,以就‘相背’之义,此许君说假借之通病,如‘日在西方而鸟栖’故以为东西字。‘凤飞群鸟从,以万数,故以为朋党字’‘天所来也,故以为行来字’皆此类也。窃疑围、卫古本同字。自城守者言之则为卫,自攻战者言之则为围,后始演为二字耳”。
“韦”“围”“卫”三字从商晚期金文最初字形看同义,其形从方或从圆,此字为“围”“卫”二字之初文,“韦”作则为省文。“卫”和“围”有拱卫与攻占之义。自城中者谓之“卫”,自其外者言谓之“围”,后来孳乳演变为两个字。“违”字也是从其孳乳而来的。
㝬簋铭文
“丰(豐、豊)”:“丰”和“豐”本为两字,意义各不相同。作姓、地名时用“豐”。“豐”与“豊”商周时期字形相近,虽别为二字,实则为一字。“丰”字形:甲骨文作,西周金文作。“豐”字形:甲骨文作,西周金文作。“豊”字形:甲骨文作,西周金文作。
“豐()”与“豊()”,罗振玉在《增订殷墟书契考释》释“豐”为“豊”。容庚《金文编》释“豐”:“,金文醴之偏旁形与此同,与豊为一字,豆之丰满者所以为豊也。汉隶豊、豐二字皆作豊。”
徐中舒《甲骨文字典》:“豊,从、在中从、豆,象盛玉以奉神祇之器,引申之奉神祇之酒醴谓之醴,奉神祇之事谓之礼。初皆用豊,后世渐分化。《说文》:‘豊,行礼之器也。从豆,象形。’甲骨文又有字,字形与近,或释为豐,或难释豐,又谓、为一字,今按卜辞中、用法有別,故仍別为二字。”
六舟手拓西汉定陶鼎全形图卷 (局部)
二字皆像豆器所盛丰满,战国时期出现区别,隶变后“豐”、“豊”并存,因“豊”作了偏旁,其本义皆由“禮”字表示。因此隶变后的“豊”大多表示“豐”意,如:《孔宙碑》:“豊年多黍。”
“风”与“凤”:、、在商周文字为一字。“风”,甲骨文借“凤”为“风”,见“凤”字条。甲骨文、金文或加声符“凡”,战国文字尾饰下部,、其形如古文“虫”字,《说文》小篆讹从虫。隶变后至楷书,写为“風”。简化字“风”以符号“ㄨ”作记号,没有表音和表义的功能。繁简二字意义无别。
“奸”与“姦”:二字在历史上本不是一字。戴家详《金文大字典》:“鼎,即奸字,金文偏旁可作左右位移,说文十二篇‘奸,犯淫也。从女从干,干亦声。’按奸初义为‘犯淫不妥’。钟鼎用字多褒扬义,有待再考。”
天亡簋铭文
马叙伦《说文解字六书疏证》:“左成十七年传,乱,在外为姦,在内曰宄。与伪孔同。玄应《一切经音义引三仓》:在内为姦,在外为宄。与郑玄同,是各有所本也。寻书言寇贼姦宄,左文七年传,兵作于内为乱,于外为寇,然则寇贼姦宄者,犹寇贼姦宄耳。是姦属外。……论谓姦从三女,女为奴之初文,实从三奴也,奴本俘获之敌人,聚而谋乱,故为姦也。不可以语人,故训为厶也。”
“奸”“姦”二字义各异,金文“奸”作褒扬义,后作奸淫义。“姦”古文作姦贼义。后二字在古籍中混用。《玉篇·女部》:“姦,姦邪也。姧,同上,俗。”以“姧”为“姦”字俗体,后演变作“奸”,遂与干犯的“奸”变为同字。作姓用“奸”。
“游(斿、遊)”:“斿”字见于甲骨文作,商金文父已爵作,从㫃,从子,是在“㫃”(旌旗之游,即旌旗飞扬貌)的基础上加意符“子”形成的字,像一子立于旗下执旗之形。
天亡簋拓片
商承祚《说文中之古文考》:“甲骨文无从水之游,有斿,作、、。金文鱼匕作,象子执旗,此从辵,故玉篇收入辵部,谓为‘遊之古文,与游同。’而说文无遊,据之当补入。窃谓斿游遊当分训,旌旗之游应作斿,俗作旒。遊为遨游之专字,游则水流皃。今以游为旗流者,借字也。”
“遊”字出现在春秋早期,见伯遊父盘,字作。“游”字见春秋时期的叔之仲子平钟铭文,字作。
“遊”“游”二字在商周时期均写为本字“斿”,春秋以后“斿”字分化为从“辵”遨遊,与从“氵”水游二字。汉以后古书中二字既有混用又有区分。
大盂鼎
“钟(鐘、鍾、銿、螤)”:“鐘()”、“鍾()”二字古通用,高田志周:“钟鼎古文,皆以锺为鐘,未见用本义者。而却以同以铜为锺义。”容庚《金文编》释“锺”“鐘”字条:“锺,鍾与鐘为一字。邾公牼鐘,鐘字重见;鐘,鐘与锺为一字,王孙鐘。”在作乐器时二字不别。战国后二字区别使用,“鐘”指乐器,“鍾”指酒器。作地名时用“鍾”,如:鍾山。作姓时“鐘”“鍾”二字可同。今二字均简化作“钟”。“銿”为“鐘”的或体,在读zhōng时与“钟”同。“螤”在指容量单位时与“鍾”同。
清代邵瑛《说文解字群经正字》:“按,据《说文》,鍾是酒器,鐘为乐器,今经典多通用鍾为乐器,其误亦始汉碑,《韩敕碑》云:‘鍾磬瑟鼓。’《校官碑》云:‘鍾磬縣矣。’”
大盂鼎全形拓 (局部)
四、结语
今文字和商周金文是一脉相承的,但又障碍重重。文字的变化离本来面目很远了,如:“禽”作,在金文里是逋鸟意,而说文释为“走兽总名”了。甲金文里的一、二、三、亖、都写为积画,六、八、九(、、)则为假借,“七”都写作“十”,而“十”则写为竖中加点作。“乃”与“廼”,金文“乃”“廼”分用,绝少混用。“宁”“寧”“宁”为“貯”之古文,与“寧”为不同的两个字。简化字以“宁”代“寜”。又如“尊”和“奠”是一个字,金文里所说尊彝就是说奠器,“尊”在金文均写为、。又“冬”与“终”、“酉”与“酒”、在金文为一字。“彊”作“疆”,甲金文没有“疆”字。商周文字的神秘色彩孳乳了汉字的成熟发展并奠定了中华文明的灿烂辉煌。类似字例很多,不一一举例。商周青铜器出土数量庞大,单字近4000,在一定程度上保留着字的原始形态,对文字研究与书法创作者,研究文字起源与选取字形,提供了丰富的文字资源。所以说金文在历史上举足轻重,成为古文字学家和书法家不可逾越的一座重镇。
大盂鼎全形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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