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西盟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门口,一男子对停放在门口的公务用车“拳打脚踢”引起警方注意。
据了解,该男子名叫扎某,近日因无证驾驶被交通警察大队查获,民警通知其到公安机关处理违章、接受处罚,因不满处罚决定,扎某在即将离开时做出了这一行为。
因故意损坏公务用车,扎某被派出所依法传唤,经询问,扎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扎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也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驾驶人员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一旦遇突发情况,容易惊慌失措,进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广大交通参与者应以此案为鉴,依法依规驾驶机动车,违法乱纪万不可取。
审核: 叶 蓉、杨卫民
责编: 刘菡清
编辑: 肖剑峰、李一示
来源: 普洱警方微信公众号
转载请注明出自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