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周报第297期来了 (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 ↓↓↓ 上周平台共收到多少件帖文 相关单位办理情况如何 哪些回复收到了网友好评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2月9日至12月15日,“问政抚州”平台共收到网民帖文300件,除去重复、无效帖文外,“问政抚州”平台自办、转办帖文225件,其中106件帖文证据相对充分、内容详实,已得到相关职能部门回复。
回复积极且务实的部门和县区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属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城县、乐安县、宜黄县
根据《问政抚州》平台后台统计 12月9日至12月15日 回复帖文中受到较多关注的有 ◎崇仁江重二区棚改房户主燃气安装问题(转办单位:崇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是否能更换市实验学校部分发蓝发紫的教学电子屏(转办单位:抚州市实验学校) ◎拆迁户买商品房是否免契税(转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抚州市税务局) 01 崇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崇仁江重二区棚改房户主燃气安装问题》: 网友求助:我是崇仁江重二区棚改房户主,当时崇仁县国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现场摆点收取安装费,我交了2700元,后因各种原因没有及时装燃气表。现在我想装表,公司业务员看了我交款的收据,后来打电话问我是否签了用户合同,我记得没有签合同,请问我交的钱还算数吗?打电话发微信给业务员都不理会,我该怎么办? (图片由网友提供)
处理意见:崇仁县国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已与您签订了合同,双方约定好时间由燃气公司上门安装燃气表。 对此,发帖网友在评论区表示:“气表装好了,非常感谢崇仁县负责同志和‘问政抚州’平台,也感谢崇仁燃气的安装师傅和办事员工,你们的热情服务,感动了百姓。” 02 抚州市实验学校回复《是否能更换市实验学校部分发蓝发紫的教学电子屏》:
网友咨询:今年九月我的孩子就读市实验学校,在家长会和运动会等家校共育的活动中,我发现部分教室的教学电子屏存在屏幕发蓝、发紫以及模糊的情况,这对学生的视力是非常不利的。一年级三班的教学电子屏,之前家长会的时候我觉得颜色不对,只看了一会,就没说什么,但是前段时间学校组织了视力检查,我后续也带孩子去医院看了,仅仅三个月的时间孩子视力就增长了25度,眼轴也明显变长了,这几天去接孩子,我在校门口边的缝隙里也刚好能看见屏幕发紫了。因此想问问学校是否有更换问题电子屏的计划?
处理意见:此批设备于2014年投入使用,使用近9年,已到达使用临界点,我校已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专项资金,现教室一体机正在采购招标中,近期即将开标。在设备未更换前,我校也将积极组织电教人员排查设备问题,并安排人员进行维修,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非常感谢您对我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对此,发帖网友对相关部门的回复办理给予了五星好评,并在评论区表示:“感谢市教体局及市实验学校的重视与高效!” 03 国家税务总局抚州市税务局回复《拆迁户买商品房是否免契税》:
网友咨询:本人在2021年太阳镇新中村农村的房子拆迁后,就在抚州市区内铜锣湾和府买了商品房,当时办不动产权证时交了契税,现在听说拆迁户免契税,那我已交的契税有返还吗?
处理意见:根据《江西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方案》第一条: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部分免征契税,超出部分征收契税;选择产权调换且不支付差价的免征契税,支付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
根据您留言情况,您房屋2021年被拆迁,选择货币补偿并重新购买房屋,可以享受免征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部分契税。您办证时已缴纳契税,对于多缴的契税,您可以携带房屋拆迁协议、身份证、契税完税证明等材料到已缴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房地产一体化办税窗口申请退税。办税窗口人员将根据拆迁协议的签订时间及签订人等具体内容是否符合要求,作出相应的处理。
对此,发帖网友对相关部门的回复办理给予了五星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