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流通领域汽车内饰材料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此次抽查了13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率为38.46%。
据介绍,此次监督抽查依据GB 8410-2006等标准要求,对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燃烧特性(燃烧距离、燃烧时间、燃烧速度)。本次抽查发现涉及安全性指标的项目有5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燃烧特性。
不合格产品包括:
临高临城福运汽车店销售的汽车内饰材料(规格型号:顶棚布;生产日期:2024.8.6;生产企业:广东群艺新材料有限公司)
儋州那大远路通汽车配件行销售的汽车内饰材料(规格型号:顶棚布;生产日期:2024.6;生产企业:儋州那大远路通汽车配件行)
儋州那大远路通汽车配件行销售的汽车内饰材料(规格型号:皮革(红);生产日期:2024.5;生产企业:儋州那大远路通汽车配件行)
东方八所顺锋汽车装饰铺(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汽车内饰材料(规格型号:顶棚布(米色);生产日期:2024.8;生产企业:广州群艺汽车用品连锁有限公司)
东方八所顺锋汽车装饰铺(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汽车内饰材料(规格型号:超纤(黑色);生产日期:2024.8;生产企业:东莞市明邦皮革有限公司)
据了解,不合格项目为燃烧特性。车辆的内饰直接与乘车人员接触,燃烧特性如果不合格,在车辆发生火灾时,人员将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安全疏散、扑灭火灾,加大、加快燃烧损坏。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移交被检主体及产品标称的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来源: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