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害人害己,不少误入歧途的参赌人员深陷泥潭后,为了填补亏空、回本暴富,竟然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货款当成自家存款侵吞使用,最终触犯刑法,付出高昂的代价。
案情回顾
因赌博输钱,2024年1月至10月,熊某某利用自己在赣州市南康区一皮革公司担任业务经理的职务便利,通过自己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以及他人的商户收款码收取公司客户货款,后将货款提现至其名下银行卡内供其赌博使用,并对公司谎称还没有收取到客户对应的货款。期间,熊某某共收取侵吞十二家公司客户货款100万余元,上述资金被其全部赌博输掉。案发后,熊某某经民警传唤后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熊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司货款进行非法活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涉嫌职务侵占罪,考虑到涉案金额较大且熊某某尚未退缴违法所得,具有社会危险性,遂对熊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在工作中踏实本分、尽职尽责方是正道,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违法行为看起来能更快地得到一些“好处”,但必定难逃法律的严惩。公司也应当健全财务制度,强化对内部员工的教育和监督,有效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不给有心之人可乘之机。
来源: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