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大物业应返还万源城尚郡185.9万,现已全部到账!|万源城尚郡第二届业委会实属不易!

文摘   2025-01-07 10:48   上海  

尚郡全体业主:

近期,尚郡业委会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尚郡业委会经业主大会授权起诉申大物业,一审经调解,申大应返还尚郡750,502.08。此次终审判决后,申大应返还尚郡1,108,563.18。共计1,859,065.26,现已全部到账。

2年多来,业委会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代理律师密切跟踪、推动进程,多位业主参与旁听庭审。在此感谢所有尚郡业主的关心与支持!


判决书部分精彩内容:

一、车位管理费与物业管理费性质相同

关于“停车管理费”是否属于“物业服务资金”的争议,应从“停车管理费”的性质进行判断。应认为,地下车库车位所有人购买的仅系车位的所有权,不包括使用中的管理与服务,就地下车库的正常运行来看,仍需物业公司提供清扫卫生、车库照明、通风、秩序维护、人员定期巡逻等日常管理,所产生的物业管理成本应由车位所有人分担,《物业服务合同[F街坊]》中约定产权车位应交纳的停车管理费即为产权人应当支出的物业管理费用,这点与商品房所交纳的物业管理费性质相同。

二、业委会很重要

业主委员会既是业主行使共有部分管理、使用、收益权利的担当主体又是代表全体业主对外参与各类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主体,对社区规划、推动物业管理改进和增强社区凝聚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也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履职能力和责任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涉案小区第1届业主委员会本应在成立之后肩负起监管职责却在成立不久后即处于近乎解散的状态,未能及时有效地发现小区管理中存在的各项问题,实在令人惋惜。第2届业主委员会能在成立后积极与物业公司沟通并履行相应职责,实为不易,应予肯定,

三、基于不齐全台账资料出来的审计报告不能反应真实情况

所提交的2017年至2021年的台账存在实际入账时间与台账登记时间跨期较长无法根据月份或者年度进行匹配、台账不完整、资料不齐全等问题,由此可见,审计报告只是根据申大公司所提交的不完整、不齐全的台账资料进行审计调整,并不能反映客观真实的临时停车费收入情况。现申大公司要求按照审计报告认定临时停车费收入,实际上是回避了其提供物业服务期间在临时停车收费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逃避其所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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