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IPO终止辅导与启动辅导!

财富   2024-11-13 18:11   陕西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与华英证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广州泛美实验室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签订了《广州泛美实验室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泛美实验室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辅导机构为华英证券。
(二)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通过辅导机构华英证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
(三)完成辅导备案
2023年12月14日,广东证监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予以受理,公司进入辅导期,辅导机构为华英证券。
(四)终止或撤回辅导备案
基于公司所在行业发展状况及自身战略发展的整体规划考虑,为更好的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经与华英证券友好协商,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与华英证券签署了《关于终止<广州泛美实验室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泛美实验室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的协议》。
华英证券于2024年11月8日向广东证监局报送了终止辅导的申请材料,广东证监局已于2024年11月13日确认公司终止辅导。
二、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终止<广州泛美实验室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泛美实验室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的协议》。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截图
广州泛美实验室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与浙商证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2024年11月6日,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签订《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签订的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
(二)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浙商证券。
(三)完成辅导备案
浙江证监局于2024年11月13日对公司的辅导备案申请材料予以受理,并确认完成辅导备案,公司已进入辅导期。
二、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数据,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人民币4,803.99万元、5,433.34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6.93%、16.92%,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签订的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截图。
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全文完

声明:本公众号致力于好文推送,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所发文章仅供参考交流,请勿依照本订阅号中的信息自行进行投资操作,若不当使用相关信息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投行入群添加微信:E1092120015(非投行勿扰),业务及推广添加微信:M1092120015。


投行业务资讯
提供资本资讯,分享分析内容
 最新文章